巡鹽御史

巡鹽御史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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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明清都察院屬官。專巡鹽。明洪武(1368—1398)中設。後定製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各派一人,任期一年。對所屬都轉運鹽使司行監察之責。清初沿置,並增設福建、兩廣各一人。康熙(1662—1722)以後陸續停派,改設鹽政督理鹽務。


官名。明清皆置。明代十三道監察御史中,有專管巡視鹽務的,稱巡鹽御吏,兩淮一人、兩浙一人、長蘆一人、河東一人。清沿明制,康熙三十年又增福建、兩廣各一人。見《明史·職官二·都察院·十三道監察御史》、《清史稿·職官二·都察院》。

詞語分解

  • 巡鹽的解釋 .巡查鹽務。《金史·食貨志四》:“各路巡鹽弓手不得自專巡捕,庶革誣罔之弊。”《元典章·戶部八·鹽課》:“今差巡鹽官賷擎聖旨,前去開讀。”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三·會場搜檢》:“僕巡鹽兩 浙 ,
  • 御史的解釋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糾察的官吏御史前書。;;《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又顧召趙御史。御史詣學宮。;; 清; 張廷玉《明史》 又御史齊康。詳細解釋.官名。 春秋 戰國 時期列國皆有御史,

歷史官職推薦:黃沁都巡河官

官名。金朝都水監屬官。設於懷州今河南沁陽,轄懷州、孟津、孟州及城北四埽,併兼沁水事。人選由都水監廉舉,領有埽兵約二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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