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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醫署

官署名。國民黨政府軍政部設定,軍政部撤銷後改屬“聯合勤務總司令部”見該條。

軍醫署字典分解

軍醫的解釋 (1) [medical officer]∶軍隊中擔任衛生醫療工作的醫生,一般由受過系統的軍醫教育或具有軍隊衛生醫療工作經驗的人員充任(2) [surgeon]

署國語字典 署 shǔ 辦理公務的機關:專署。公署。官署。 布置:部署。 簽名,題字:簽署。署名。署字。 暫代:署理。兼署。 筆畫數:13; 部首:罒; 筆順編號:252

也學習下:軍巡使【歷史官職】

官名。唐末始置。五代後梁於開封府置,左、右各一人,以牙校充任。宋朝開封府及陪都河南府、應天府、大名府皆置,各左、右一人,為軍巡院長官。太祖開寶六年(973),改用士人,增設左、右軍巡判官為副職。掌京城內爭鬥、推鞫、救火等事。哲宗元祐(1086—1093)中,定為正八品。 官名。宋在開封府、應天府等設此官,掌京城(或本城)爭鬥的審訊等。《宋史·職官六·開封府》:“左右軍巡使、判官各二人,分掌京城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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