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冶總管府

歷史字典解釋

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四年(1267)正月,在西京、濟南等路立洞冶總管府,掌管金、鐵冶等事宜。七年六月,罷各路洞冶總管府,以各路轉運司兼管洞冶課程等務。

詞語分解

  • 洞冶的解釋 指礦藏冶煉。《元典章·戶部八·洞冶》:“使司奏諸路鹽場、酒稅、醋課額元委轉運司管領外,隨處洞冶出產諸物,別無親臨拘確,規畫官司。”

歷史官職推薦:推官

官名。唐朝始置,節度使、觀察使、團練使、防禦使、採訪處置使下皆設一員,位次判官、掌書記,掌推勾獄訟之事。五代因之。宋朝三司各部設一員,主管各案公事。開封府亦設左、右廳推官各一員,分日輪流審判案件。臨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洞冶總管府歷史

相關歷史

洞冶總管府_洞冶總管府介紹_歷史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