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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護府

官署名。唐高宗永徽 (650—655) 中,始於邊方置安東、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護府,後又加單于、北庭等府,掌統該地區少數民族,慰撫、征討、安輯、敘功、罰過; 有大都護、副大都護、副都護、長史司馬及錄事參軍、錄事、功倉戶兵法諸曹參軍、參軍事等官。五代後唐明宗長興三年(932)只置安東、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護府。


官署名。唐朝在西北邊遠地區設大都護府,為該地區的最高官府,如安西大都護府,北庭大都護府等,負責統管區內諸蕃,並負責撫慰征討、敘功、罰過等。大都護為大都護府長官,總判府事。大都護府設大都護一人(從二品),副大都護二人(從三品)、副都護二人(正四品上)、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各一人(均正七品下)、參軍事三人(正八品)。參看《舊唐書·職官三·大都護府》、《新唐書·百官四下·大都護府》。

大都護府字典分解

大都的解釋 [Dadu] 中國元朝(1271—1368)首都,即今北京,1272 年在建設中命名“大都”,意指天下最大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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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水名。又稱冤水,即古於禰。在今山東省菏澤市西南。明時淤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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