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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田法

又稱區種法。是把農作物種在帶狀低畦或方形淺穴內的一種園藝式的農作法。漢成帝時,汜勝之為議郎,曾以輕車使者的名義在三輔(漢代指京兆尹、右扶風、左馮翊地區)提倡種麥,獲得豐收。他總結三輔地區的農業生產經驗,在趙過推廣代田法的基礎上,發展為區田法。主要方法是:在土地精耕細作的基礎上,開挖帶狀低畦或方形淺穴,在區內增施肥料,調和土壤,增強土壤蓄水保墒保肥的能力。在區內實行點播和適當密植,保證全苗,加強中耕除草和及時灌溉,集中使用人力物力,提高單位面積產量,達到少種而多收。這種方法,反映了西漢農業技術水平的提高,但限於條件,不能普遍推廣。

區田法字典分解

區田的解釋 (1).指在田裡按一定距離開溝挖穴,將種子播入其間的一種農作法。便於小範圍內深耕細作,集中施肥灌水。《齊民要術·種穀》引 漢 氾勝之 《氾勝之書·區田法》:“

法國語字典 法 f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

看一看:區博【歷史人物】

西漢末人。王莽時,為中郎,曾諫莽行井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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