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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部則例

書名。清代戶部行政法典。乾隆四十一年(1776)于敏中等奉敕始纂,至鹹豐元年(1851)共修訂十三次。分戶口、田賦、庫藏、倉庾、漕運、鹽法、茶法、參課(人參採挖與交易)、錢法、關稅、稅則、廩祿、兵餉、蠲恤、雜支和通例十六類。記載清代有關戶口與各項稅收、開支管理方面的上諭及具體規定。有官刻本。同治年間又續修成書一百卷(見“欽定戶部則例”)。

戶部則例字典分解

戶部的解釋 (1) [the Board of Revenue and Population] 官名,我國古代朝廷分掌戶口、財政的官署戶部主事。——

則例的解釋 [regulations] 依據法令或成案作為定例此事無須再商,請照則例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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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唐朝始置,為戶部頭司戶部司次官。太宗貞觀二十三年(649) ,高宗登基,以避太宗諱,改民部員外郎設。置二人,從六品上。佐戶部郎中掌戶部司事。龍朔二年(662) 改稱司元員外郎,鹹亨元年(670) 復舊。武則天光宅元年(684) 改稱地官員外郎,中宗神龍元年(705) 復舊。德宗以後,度支事繁,常以一人判度支事務。五代因之。北宋前期為六品寄祿官,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後,始有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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