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知識>> 商埠

商埠

一個國家向外國人開放的通商城市。中國古代稱關市;近代又稱通商口岸,或口岸,其在水路的亦稱港口。政府在商埠設定稅務機關,對合法貿易徵收關稅。清代從康熙二十三年(1684)開放海禁後,曾設立粵海、閩海、浙海、江海四稅關,進行對外貿易。實行閉關政策後,乾隆二十四年(1759)限定廣州為唯一對外通商口岸,並對來華貿易的海路外商採取嚴格的管理措施。中國近代商埠,是鴉片戰爭後在外國侵略者脅迫之下開放的,可分兩類:按照不平等條約規定開放的稱“約開商埠”;為帝國主義國家示意但由中國政府宣布開放的稱“自開商埠”。道光二十二年(1842)中英《南京條約》定廣州、廈門、上海、寧波、福州等五處為通商口岸,是“約開商埠”的開始。鹹豐八年(1858)中英、中法《天津條約》,除規定在沿海續開牛莊(營口)、登州、台灣、潮州、瓊州等處外,又在長江沿岸新開漢口、九江、鎮江三處,這是內河開放“約開商埠”的開始。外國侵略者在打開中國沿海、沿江門戶的同時,又力圖打開中國的“後門”,在陸路邊境開闢商埠,建立陸路據點和通商路線。鹹豐元年中俄《伊犁塔爾巴哈台通商章程》規定開放伊犁、塔爾巴哈台(今塔城)兩地,是陸路邊境最早的“約開商埠”。此後,清政府被迫接納美國提出的“門戶開放”政策,光緒二十五年(1899)宣布福建三都澳、湖南嶽陽和河北秦皇島三處開埠,這是“自開商埠”的開始。據統計,在二十世紀上半葉,全國共有商埠一百零七處。帝國主義還在主要約開商埠,設定租界或外人居留地,其行政、警察等權直接由外國侵略者掌握,嚴重損害了中國主權。建國後,隨著帝國主義特權的取消,已不復存在。

商埠字典分解

商埠的解釋 [commercial port] 舊時與外國通商的城鎮

商的解釋 商 shāng 兩個以上的人在一起計畫、討論:商量。商討。商議。商定。商榷。商酌(商量斟酌)。相商。磋商。洽商。協商。 買賣,生意:商業。商店。商界。商品。商標

埠的解釋 埠 bù 停船的碼頭,靠近水的地方(古亦作“步”):埠頭。本埠。外埠。船埠。 舊與外國通商的城市:開埠。商埠。 筆畫數:11; 部首:土; 筆順編號:1213

多看看:商雒專區【歷史地名】

1950年由商雒分區改置。在今陝西省南部。轄商縣、丹鳳、商南、雒南、鎮安、山陽、柞水等縣。專員公署駐商縣(今商洛市)。1958年撤銷丹鳳、柞水二縣。1961年恢復丹鳳、柞水二縣。1964年“雒”改為“洛”。1969年改置商洛地區。

商埠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