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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餉鎮撫司

明末李自成農民軍向明朝官吏追贓助餉的專門機構。崇禎十六年(1643)初,起義軍克襄陽,即向明地方官吏追贓助餉。十七年,進入北京後正式設定專門機構,由劉宗敏、李過、李牟、田虎諸人主持。設立長班,調查明官僚存錢數目;發動官僚家中奴僕、家丁揭發。並按官階高低,定餉銀數目之多寡。限定內閣十萬,部院、京堂、錦衣七萬、五萬、三萬,科道、吏部五萬、三萬,翰林三萬、二萬、一萬,部屬以下各以千計。凡抗拒不交或不能如數交納者,施以夾打刑罰。勛戚家產則完全籍沒。追贓從三月二十一日至四月初八日,共追銀七千萬兩。對於地方官吏,亦派官拘捕拷餉。

多看看:比翼連枝【歷史典故】

比翼:鳥名,傳說一目一翼,須兩兩齊飛,因喻夫婦。形容夫婦親密不離。唐.白居易《長恨歌》:“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明.謝讜《四喜記.大宋畢姻》:“但願你百歲夫妻長好,比翼共連枝,無異般。” 見“連枝比翼”。明·謝讜《四喜記·大宋畢姻》:“但願你百歲夫妻長好,~,無異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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