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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蕉《書法十講》第四講 工具問題(2)

作者:白蕉 書體:

筆的分類,大別可分為三類,即硬、軟和適中。拿取材來說,在取用植物方面的有竹、棕和茅。在取用動物方面有:人類的須及胎髮。獸類的有虎、熊、猩猩、鹿、馬、羊、兔、狐狸、貂、狼等的毫毛,及豬鬃、鼠須。禽類方面的有雞、鴨、鵝、雉、雀之毛。拿竹、棕、茅、須、發、雞、鴨、鵝、雉、雀毛來制筆,都不過是作為好奇,或務為觀美,既不適實用,自然也不會通行。所以講到一般的筆材來源,只在獸毛了。軟筆只有羊毫一種。除羊毫以外,虎、熊、猩猩、馬、鹿、豕、狐狸、貂、狼等毫毛,及豬鬃、鼠須等都屬於硬的一類。不硬不軟的一類,便是羊毫和兔、狼等毫的一種混合製品。社會上一般所用的筆,大概不外乎羊、兔、狼毫三種,現將較為通用的各種獸毛分別說明如下:

熊毫:硬性次於兔毫,可寫大字榜書。

馬毫:只可制揸筆,寫榜書用。

豬鬃:每根劈為三或四,可以寫尺以外字。

兔毫:俗稱紫毫,最大可寫五六寸字。

鼠須:功用同兔毫,近代有此筆名,無此實物。其實即貓皮的脊毛。

狼毫:狼毫即俗稱黃鼠狼的毛,大者可寫一尺左右的字。

鹿毫:略同狼毫,微硬。

狐狸毫:《博物志》蒙恬造筆,狐狸毫為心,兔毛為副。

狸毛:唐書歐陽通以狸毛為筆,覆以兔毫。

羊毫:羊須亦制揸筆,只宜於榜書,爪鋒書小字。

自唐以前,多用硬筆,取材狸、兔、狼、鼠。羊毫雖創始於唐,它的行盛,當始於宋代。

取獸毛的時節,必須在冬天。獸毛的產地,北方又勝於南方。因為冬臘的毛,正當壯盛時期。北方氣候寒冷,地氣高爽,故毛健而經用。南方多河沼,地卑氣潤,毛性柔弱易斷。

“尖、齊、圓、健”,是筆的四德。制筆每代有名家,論制筆的,唐代有柳公權一帖,頗為扼要。包世臣記的《兩筆工語》很精闢。

普通臨習用筆,須開通十分之五、六,用過後必須洗滌。洗滌時,不可使未開通的十分之四、五著水,否則兩次一用便開通了。一開通後腰部便沒有力。用筆蘸墨的程度也不可太過,王右軍云:“用筆著墨不過三分,不得深浸,深浸則毫弱無力”。此說似乎筆須開得很少,但筆頭少開也應該看寫字的大小,若中、大楷一筆一蘸墨,決不可為訓。若小楷蘸墨過飽,也不能作字,此中宜善為訊息。

筆與紙的關係,不外是“強筆用弱紙,弱筆用強紙”兩語,這是剛柔相濟之理。就用筆的本身而論,我以為軟筆用其硬,硬筆用其軟,也是很能體現出一個人的功力的。

作字用筆關係之大,我常比之將軍騎馬。若彼此不諳性情,筆不稱手,如何得佳。米元章謂筆不稱意者,如“朽竹篙舟,曲筋捕物”,此頗善喻。

硯材有玉、石、陶、瓦、磚、瓷、澄泥等類,形式也不一而足。普通的都是石硯,石類中大別為二,一是端石,二是歙石。端石出廣東端州,歙石出安徽歙縣。玉、陶、瓦、磚各類,或系裝飾,或系古董好玩,不切實用,現在不去說它。便是石類中的端石,好的既不多見,且很名貴。專門研究端石的,有吳蘭修著的《端溪硯史》頗為詳備。

我人用硯,既得備“細、潤、發墨”四字條件的,不論端歙,總之已經是上品了。用硯必須每日洗滌,去其積墨敗水,否則新磨的墨,既沒有光彩,硯與筆也多有損害。洗硯須用冷水、清水拿蓮房剝去了皮擦最妙,用海綿、絲瓜絡亦好。

四寶之外,與學書最有關係的是九宮格。九宮格的創始在唐代,因為唐人作書是專講法的。舊制九宮格的劃法共八十一格,看了使人眼花。清代金壇蔣勉齋驥,重定九宮共三十六格,較為省便,縱橫線條,又有變種,見下圖:

白蕉《書法十講》第四講 工具問題

蔣氏於撇捺的寫法,另用加兩斜線的方格,可名之為“個”字格。他有說明:“蓋下之字,左右宜乎均分,法界四方格作十字,以半斜界劃兩角。學者作蓋下字,撇與捺之意,俱在墨線上。如:會、合、金、舍等字,字頭用意不離此法,自無過、不及之弊矣”。

近時社會上所用的九宮格,實比蔣氏重定的更為減省,一名小九宮,實可稱為“井”字格。現將另一種通行之米字字格同錄於下:

白蕉《書法十講》第四講 工具問題

今人俞建華本蔣氏之法,再加減省,定為十六格,上下用二重斜線,最為進步。他對於蔣氏的批評及套用九宮格的意見,說得明白透徹,再好沒有:“蔣氏之法雖較簡便,但仍嫌其繁複。蓋寫字之結構固應研究,然並無確切不移之法則。試取各家之書較之,此長而彼短者有之,此大而彼小者有之,各家不同,而俱不失為佳字。即使一人之書,前後亦不能一律,如蘭亭“之”字,有十八個,而個個不同,極易變化之能事,古人反侈為美談。由此可知,結構雖有普通之法則,無絕對之標準。若亦步亦趨,絲毫不可出入,則書法變為印板,既乏筆意,又無生趣,阻礙書法之進步,莫此為甚。今為初學者說法,僅使其知有規矩,使其知運規矩之方法則可矣。至其如何深造,如何成家,悉聽其自己之探討。如此,則庶不致汨沒天才,而使天才豪邁之書家,不受束縛,不受壓迫,自由發揮,其卓然成家,越過古人,不難也。較之拘拘為轅下羈中之駒,只能為古人之奴隸者,相去豈只天淵哉。今既不欲學者過受束縛,而又不欲學者過事奔放,而於初學之時能助其劃平豎直,步入軌道者,爰本蔣氏之法再加省減,定為十六格,其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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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不但可用於臨摹字帖,更適於自書。初學筆劃,每不知置於何處,且豎劃不直,橫劃不平,配合不勻,左右不等。今用此格以寫字,若稍加注意,則諸弊可免。例如:橫劃可照橫格書之,豎劃可照直格書之,斜劃可照斜格書之,自能矯正其不平不直等之病。例如:“一”字可占當中一橫劃;“二”字可占上下二橫劃;“三”字、“五”字則可占上、中、下三橫畫,不但筆畫可平,且配置亦易。“十”字適為中線之交點;“乾”二橫一豎、“王”三橫一豎、“豐”字之上一筆斜度,亦易表明。至於“才”、“木”、“米”、“東”等字之撇捺可按下方之兩對角線書之,則左右自易相等。“今”、“俞”之人字蓋,可用上方之兩對角線。“吝”、“琴”則可利用下方之二對角線。“日”、“月”、“目”、“耳”等窄長字則可只用兩格。而“日”、“目”之短者,則只用中四格足矣,“口”、“曰”等扁小者亦然。“周”、“國”等方而大之字,則充滿全格,其四周之筆,務須寫在四周之格內。至於兩拼相等之字,如“門”、“輔”、“願”、“林”則每半個字占兩格,而以中線為界。“謝”、“樹”等字三勻之字,則中字占中格,兩旁之字占兩旁之格。“鑾”、“需”等二段者,則以中橫線為界。而三停之“章”、“意”、“素”、“累”等字,則每停占一格。至如寫隸字,以隸字多扁,可省去上下兩格。小篆則瘦長,可省左右兩格。石鼓之方者如“”、“”等占滿格。鐘鼎之方者,如散氏盤之“”,則用格長者。如頌鼎之“”,王孫鍾之“”,甲骨之“”,則只用中兩格夠了。由此類推,神而明之,可以套用於各種字型。

不過我們須注意一點:初學子弟,對於習字用紙,沒有不知用九宮格的。但是他們的用九宮格紙卻等於不用,因為他們的帖上並無九宮格,既無從對照,就失去了其效用。最好的方法可依所臨字的大小,將九宮格畫在玻璃上或明膠紙上,使用時將玻璃或明膠紙放在帖上,臨一個字移動一個字,那就非常便利了。至於已有相當程度的人,於某字或屢寫不得其結構者,覓古人佳樣,亦可用此法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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