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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蕉《書法十講》第六講 結構問題

作者:白蕉 書體:

現在講到結構問題。結構就是講點劃、位置、多少、疏密、陰陽、動靜、虛實、展促、顧盼、節奏、回折、垂縮、左右、偏中、出沒、倚伏、牡牝、向背、推讓、聯絡、藏露、起止、上下、仰覆、正變、開闔之次序,大小長短之類聚,必使呼應,往來有情。廣義一點講,關於行間章法,都可以包括在內。結構以一個字言,好比人面部的五官;以行間章法言,好比一個人的四肢百骸,舉止語默。

我們看見五官有殘疾或不端正的人,除了寄予同情之外,因為過於觸目詫異,或者覺得可怕,或者覺得可笑。或者是因為他的猥瑣、他的兇惡,使你覺得此人面目可憎。或者像破落戶、有菸癮的人,所穿垢膩且皺的綢袍子,把喉頭的紐扣扣在肩膀上。或者像窶人暴富,欲伍縉紳,一舉一動,一言一笑,處處不是。或者像壯士折臂、美人眇目。這與作字的無結構,不講行間章法,所給予人的印象何異!從前《禮記》上說:“體不備,君子謂之不成人。”作字不講結構,也便是不成為書。

趙子昂云:“學書有二:一曰筆法,二曰字形。筆法不精,雖善猶惡;字形不妙,雖熟猶生。”馮鈍吟云:“作字惟有用筆與結字。用筆在使盡筆勢,然須收縱有度;結字在得其真態,然需映帶均美。”是的,初學作字,先要懂得執筆,既然懂得了執筆,便應進一步懂得運用,運用懂得之後,然後再學習點劃體制。揚雄說:“斷木為棋,刓革為鞠,皆有法焉。”書法的神韻種種,在學者得之於心,而法度必須講學。康有為說:“學者有序,必先能執筆,固也。至於作書,先從結構入,劃平豎直,先求體方。次講背向、往來、伸縮之勢,字妥帖矣。次講分行布白之章法,求之古碑,得各家結體章法,通其疏密、遠近之故。求之各書法,得各家秘藏驗方,知提頓方圓之用。浸淫久之,習作熟之,骨肉、氣血、精神皆備,然後成體。體既成,然後可言意態也。”

古人講結構,往往混入於筆法,如陳繹曾的《翰林要訣》、無名氏的《書法三昧》、李溥光的《永字八法》等,實在是當時館閣所尚,雖有精要處,而死法繁多,使人死於筆下,學者不去考究,何嘗不能暗中相合。至於張懷瓘的《玉堂禁經》、李陽凍的《翰林密論》,比以上三種雖較高些,但徒立名目,越講得多,越講不完全,越使學者覺得繁難。王應電講書法點劃,分為十法,近人卓定謀別為九法,將我國所有各種字型、筆劃基礎歸納在內,然在普通套用,無甚關係。

白蕉《書法十講》第六講 結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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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明,都是外狀其形,內含實理。學者於臨池中有了相當的功夫,然後方能夠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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