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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蕉《書法十講》第三講 執筆問題

作者:白蕉 書體:

寫字要用筆,正像吃菜要用筷子一樣,怎樣去執筆,這問題又正和怎樣去用筷子一樣。拿執筆來比喻捻筷子,有些人不免要好笑,但是我正以為是一樣的簡單和平凡。我國從古以來吃飯夾菜用筷子,我們從小就學捻筷子,因為民族的習慣和傳統的關係,你不會感到這是一件成問題的事。但是,歐洲人初到中國來,看見這般情形,正認為是一種奇蹟。那些“中國通”學來學去,要學到用筷子能和中國人一樣便利,也要費相當的時間。

固然,字人人會寫,菜人人會夾,但是同樣初學寫字的人,就未必人人都能寫得好;初學捻筷的人,也未必人人都能夾得起菜來。這難道不是事實么?同樣是一雙筷子,同樣是一支毛筆,我們初學執筆,何嘗不像歐洲人初學捻中國筷子一樣困難。諸位同學何嘗不會捻筷子,但菜在筷頭沒有搬到飯碗上,有時也會掉下來的。可見得雖然說筷子會捻了,有時卻仍未得法。所以我在選帖問題之後就得講執筆問題了。

上面已說過,執筆是簡單而平凡的事,但是世界上就是簡單而平凡的事最為重要。比如說,吃飯和大便,豈非簡單而又平凡么?但是吃不下飯和大便不通又將如何呢?我們無時不在空氣中生活,空氣雖然看不見,但失去了空氣人便不能生存下去了;其它如水和火、鹽和油,不也都是簡單而平凡的東西么?但在我們生活中哪一樣可以缺少呢?書學中執筆問題的重要性,正同水和火、鹽和油以及空氣在人們生活中的重要性一樣。一般人寫字,對執筆法的不注意,正和我們生活在空氣中而不注意空氣的存在一樣。要字寫得好而又不明執筆法也就等於胃口不開,大便不通,在健康上是大有問題的。

“要學寫字,先要學執筆”,這是晉代衛夫人講的話,她是在書學上最早講起執筆的一個人。其後,在唐代講的人更多。在唐以後,亦代代有論列,互相發明,議論紛繁,這裡姑且不去詳徵博引。總之,執筆的大要不外乎:“指實掌虛,管直心圓”八個字。指實是在講力量,掌虛是在講空靈;管直心圓是在求中鋒,說來也是簡單而平凡不過的一件事。唐代孫過庭《書譜》論書法,特提出“執”、“使”、“轉”、“用”四個字,議論分析得很好,“執謂淺深長短之類”,便是此刻所欲講的;“使謂縱橫牽掣之類”、“轉謂鉤環盤紆之類”,我歸入第五講的運筆問題中;“用謂點劃向背之類”,我歸入於第六講的結構問題中。

現在講執筆問題。執筆是重在一個執字,籠統說是以手執筆。但從顯見方面,分別關係來講,應分肘、腕、指三部。指的職在執;腕的職在運。寫大字須懸肘,習中字須懸腕,習小字可枕腕;中字仍以懸肘為目的,小字仍以懸腕為目的,此純為初學者言。豐道生曰:“不使肉親於紙,則運筆如飛”,這是天然的事實。至於執筆關係,最近是指的部位,現在先看圖片,以便再加說明。

根據圖片的執筆方法如下:

白蕉《書法十講》第三講 執筆問題_白蕉書法作品欣賞

大指、食指、中指第一關節之前部分捻住筆管,無名指的背部-指甲與肉相交處抵住筆管,小指緊貼無名指的後面,不要碰到筆管,指與指中間不使通風。從外望到掌內的指形,正如螺螄鏇形層累而下。大指節骨須撐出,使虎口成圓形。切近桌案,掌中空虛,好像握了一個雞蛋。這樣便能鋒正勢全,筋力平均,運用靈活,也便是所謂五指齊力、八面玲瓏了。

五指齊力,雖然力都注在一根筆管上,但是五指的運用,各有不同。李後主(煜)的八字法解釋得很好,現在說明如下:

擫:大指上節下端,用力向外向右上,勢倒而仰。

壓:食指上節上端,用力向內向右下,此上二指主力。

鉤:中指指尖鉤筆,向下向左內起,體直而垂。

揭:名指背爪肉際,揭筆向上向右外起。

抵:名指揭筆,由中指抵住。

拒:中指鉤筆,由名指拒定,此上二指主轉運。

導:小指引名指過右。

送:小指送名指過左,此上一指主往來。

上面“擫、壓、鉤、揭、抵、拒、導、送”八字法,說執運之理很精,它的形狀,即古人所謂的“撥鐙法”。“撥鐙”二字,有二個解釋,其一:鐙是馬鐙。用上法執筆,筆既能直,那么虎口就圓如馬鐙。腳踏馬鐙,淺則容易轉換,手執筆管,亦欲其淺,淺則易於撥動了。所以這個執筆法,以馬鐙來比方,名叫撥鐙。另一說是:鐙字解作油鐙之鐙。執筆的姿勢,仿佛用指執物,如挑撥鐙芯一樣。

執筆的高低也是極有講究的。從前衛夫人說:“真書去筆頭二寸一分(一作一寸二分)。若行、草書,去筆頭三寸一分(一作二寸一分)。”王右軍有“真一、行二、草三”之說。虞永興《筆髓》,云:“筆長不過六寸,一真、二行、三草”,這是約言執筆去筆頭的遠近。我以為我們正不必去考究古今尺寸的不同,因為這種說法,聽起來似乎很精密,實在是很含糊的,因為他們並沒有說出所寫字的大小。字的大小和書體的不同,根本上就和執筆的高下有關係。執筆高下問題,其中有自然定律,正和寫大字須懸肘、寫小字可枕腕一樣。唐張懷瓘云:“執筆亦有法,若執淺而堅,掣打勁利,掣三寸而一寸著紙,勢有餘矣。若執筆深而束,牽三寸而一寸著紙,勢已盡矣。”元代鄭杓說:“寸以內,法在掌、指;寸以外,法兼肘、腕”,正是此意。簡單地說,小楷執筆最低;中楷高些;大楷又高些。行書、草書的大小,也是如此比例。也就是說,枕腕的字執筆最下;懸腕的字執筆高些;懸肘的字執筆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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