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網>> 歷代書法>> 書法欣賞>> 沈尹默:顏真卿《述張旭筆法十二意》釋譯正文

沈尹默:顏真卿《述張旭筆法十二意》釋譯

作者:沈尹默 書體:楷書

張旭,字伯高。顏真卿,字清臣。《唐書》皆有傳。世人有用他兩人的官爵稱之為張長史、顏魯公的。張旭極精筆法,真草俱妙。後人論書,對於歐、虞、褚、陸都有異詞,惟獨於張旭沒有非短過。真卿二十多歲時,曾游長安,師事張旭二年,略得筆法,自以為未穩,三十五歲時,又特往洛陽去訪張旭,繼續求教,真卿後來在寫給懷素的序文中有這樣一段追述:

沈尹默:顏真卿《述張旭筆法十二意》釋譯

“夫草稿之作,起於漢代,杜度、崔瑗,始以妙用。迨乎伯英(張芝),尤擅其美。羲、獻茲降,虞、陸相承,口訣心授,以至於吳郡張旭長史,雖姿性顛逸,超絕古今,而楷模精詳,特為真正。真卿早歲常接游居,屢蒙激昂,教以筆法。”

沈尹默:顏真卿《述張旭筆法十二意》釋譯

看了以上一段話,就可以了解張旭書法造詣何以能達到無人非短的境界,這是由於他得到正確的傳授,功力又深,所以得到真卿的佩服,想要把他繼承下來。張旭也以真卿是可教之材,因而接受了他的請求,誠懇地和他說:“書之求能,且攻真草,今以授子,可須思妙。” 張旭乃舉出十二意來和他對話,要他回答,藉作啟示。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頁 尾 頁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