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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尹默:顏真卿《述張旭筆法十二意》釋譯(12)

作者:沈尹默 書體:楷書

這十二意,有的就靜的實體著想,如橫、縱、末、體等,有的就動的筆勢往來映帶著想,如間、際、曲折、牽掣等;有的就一字的欠缺或多餘處著意,施以救濟,如不足、有餘等;有的從全字或者全幅著意,如布置,大小等。總括以上用意處,大致已無遺漏。自鍾繇提出直至張旭,為一般學書人所重視,但個人體會容有不同。真卿答畢,而張旭僅以“子言頗皆近之矣”一句總括了他的答案,總可說是及格了。尚有未盡之處,猶待探討,故繼以“工若精勤,悉自當為妙筆”。我們現在對於顏說,也只能認為是他個人的心得,恐猶未能盡得前人之意。見仁見智,固難強同。其實筆法之意,何止這十二種,這不過是鍾繇個人在實踐中的體會,他以為是重要的,列舉出這幾條罷了。

結語:用筆五項

問答已畢,真卿更進一步請教:

“幸蒙長史九丈傳授用筆之法,敢問工書之妙,如何得齊於古人?”

見賢思齊是學習過程中一種良好表現,這不但反映出一個人不甘落後於前人,而且有趕上前人,趕過前人的氣概,舊話不是有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說法嗎?在前人積累的好經驗的基礎上,加以新的發展,是可以超越前人的。不然,在前人的腳下盤泥,那就沒有出息了。真卿想要張旭再幫助他一下,指出學習書法的方法,故有此問。

張旭遂以五項答之:

“妙在執筆,令得圓轉,勿使拘攣”;

其次識法,謂口傳手授之訣,勿使無度,所謂筆法也;

其次,在於布置,不慢不越,巧使合宜;

其次,紙筆精佳;

五者備矣,然後能齊於古人。”

真卿聽了,更追問一句:

“敢問長史神用筆之理,可得聞乎?”用筆加上一“神”字,是很有意義的,是說他這管筆動靜疾徐,無不合宜,即所謂不使失度。

張旭告訴他:

“予傳授筆法,得之於老舅彥遠曰:吾昔日學書,雖功深,奈何跡不至殊妙。後問於褚河南,曰:用筆當須如印印泥。'思而不悟,後於江島,遇見沙平地靜,令人意悅欲書。乃偶以利鋒畫而書之,其勁險之狀,明利媚好。自茲乃悟用筆如錐畫沙,使其藏鋒,畫乃沈著。當其用筆,常欲使其透過紙背,此功成之極矣。真草用筆,悉如畫沙,點畫淨媚,則其道至矣。如此則其跡可久,自然齊於古人。但思此理,以專想功用,故其點畫不得妄動。子其書紳。”

張旭答真卿問,所舉五項,至為重要。

第一至第三,首由執筆運用靈便說起,依次到用筆得法,勿使失度,然後說到巧於布置,這個布置是總說點畫與點畫之間,字與字之間,要不慢不越,勻稱得宜,沒有過與不及。慢是不及,越是過度。

第四是說紙筆佳或者不佳,有使所書之字減色增色之可能。

末一項是說心手一致,筆書相應。這是有關於寫字人的思想通塞問題,心胸豁然,略無疑滯,才能達到入妙通靈的境界。能這樣,自然人書會通,弈弈有圓融神理。古人妙跡,流傳至今,耐人尋味者,也不過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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