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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通過關於趙紫陽同志所犯錯誤的報告

1989年6月24日

1989年6月24日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通過關於趙紫陽同志所犯錯誤的報告_歷史上的今天

江澤民在會上講話

1989年6月23-2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出席這次全會的中央委員170人,候補中央委員106人。列席會議的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84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68人,有關方面負責同志29人。
全會審議並通過了李鵬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的《關於趙紫陽同志在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動亂中所犯錯誤的報告》。會議認為,趙紫陽同志在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犯了支持動亂和分裂黨的錯誤,對動亂的形成和發展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錯誤的性質和造成的後果是極為嚴重的。他在擔任黨和國家重要領導職務期間,雖然在改革開放和經濟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是在指導思想上和實際工作中也有明顯失誤。特別是他主持中央工作以來,消極對待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方針,嚴重忽視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給黨的事業造成了嚴重的損失。鑒於趙紫陽同志的上述嚴重錯誤,全會決定,撤銷他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第一副主席的職務,對他的問題繼續進行審查。全會對中央領導機構的部分成員進行了必要的調整:選舉江澤民同志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增選江澤民、宋平、李瑞環同志為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決定增補李瑞環、丁關根同志為中央書記處書記;免去胡啟立同志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的職務,免去芮杏文、閻明復同志中央書記處書記的職務。

6月24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