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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尉平

官名。簡稱廷平,亦稱廷評、廷尉評。廷尉屬官。西漢宣帝地節三年 (前67) 因負責判案的廷尉史任重祿薄而增置,員四人,秩六百石。或說置左、右平二員。負責具體案件的審理,位次於廷尉正、監。東漢唯置左平。魏晉南北朝去“左”字,置一員。參議案例律條,覆核平決疑獄,可駁回廷尉所奏罪案。公牘須正、監、平三官聯署,以互相監督。魏、晉、宋六品,梁六班,陳七品、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為五品中,二十三年改六品。北齊改置“大理評”。


官名,也寫作“廷尉評”,簡稱“廷平”或“廷評”。西漢置,屬廷尉。漢宣帝地節三年,因掌審判案件的廷尉史任務太重而增左、右平二員,負責審理案件,秩六百石,位次於廷尉正和廷尉監。東漢省右平,置左平,負責審理詔獄的罪犯,併兼審地方疑難案件。魏晉南北朝省“左”字,置一人,參議案例律條,覆核平決疑案,可駁回廷尉所奏。判決書由正、監、平三官署名。

廷尉平字典分解

廷尉平的解釋 亦作“ 廷平 ”。亦作“ 廷尉評 ”。亦作“ 廷評 ”。官名, 漢 時為廷尉屬官。 宣帝 地節 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稱左右平,秩六百石。 東漢 光武帝 省

廷尉的解釋 官名。 秦 始置,九卿之一,掌刑獄。 漢 初因之,秩中二千石。 景帝 時改稱大理, 武帝 時復稱廷尉。 東漢 以後,或稱廷尉,或稱大理,又稱廷尉卿。 北齊 至

平國語字典 平 píng 不傾斜,無凹凸,像靜止的水面一樣:平地。平面。平原。 均等:平分。平行(x妌g )。抱打不平。公平合理。 與別的東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

順便了解:廷尉【歷史官職】

官名。亦稱廷尉卿。戰國秦始置,秦、西漢沿置。景帝中六年 (前144)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復舊。秩中二千石,列位九卿,為中央最高司法審判機構長官,遵照皇帝旨意修訂法律,匯總全國斷獄數,主管詔獄。文武大臣有罪,由其直接審理收獄,重大案件由皇帝派人會審。又為地方司法案件的抗訴機關,負責覆核審決郡國疑獄,或上報皇帝,有時也派員至郡國協助審理重要案件。屬官有正,左、右監,宣帝時增置左、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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