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瑾
【生卒】:1787—1849
清河南河內人,字懷朴,號定庵。嘉慶十二年舉人。官直隸知縣。道光間補台灣鳳山知縣,掘圳四萬餘丈,引水灌田三萬畝。擢淡水廳同知,練鄉勇拒英國侵略軍,英人屢至屢卻。中英和議成,以是奪級。(⊙ 《續碑傳集》卷四三)
曹璜 明山東益都人,字於渭,一字伯玉,號礎石,別號元素。萬曆十四年進士。由司農郎出守西安。對織造、開礦、宗譜、河渠等多有建議,官至通政司左參議。有《大雲集》。
曹瑾字典分解
曹的解釋 曹 cáo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於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於郡守的總務長)。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
瑾的解釋 瑾 jǐn 美玉,亦喻美德:瑾瑜。“懷瑾握瑜兮,窮不得所示”。 筆畫數:15; 部首:王; 筆順編號:1121122125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