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務分司

鹽務分司怎么寫好看

鹽務分司怎么寫好看

歷史字典解釋

名。明清分管督察鹽場之機構。明代設十四處,隸於都轉運鹽使司下,分別以運同、運副、運之。掌督察各場倉鹽課司,以總於都轉運使,共奉巡鹽御史鹽法道臣之政令。清沿設,隸於都轉運使或鹽法道之下。亦分別由運同、運副、運判司之。計運同三人,直隸山東、廣東各一人;運副僅兩浙一人;運判五人,直隸一人,兩淮三人,兩浙一人。此外,淮南、淮北及河東各設監掣同知一人,掌查驗行鹽事務;雲南地方設有提舉司三,分掌鹽井事務。均同於分司。

詞語分解

  • 鹽務的解釋 指經管有關食鹽的事務。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 平叔 稱停減鹽務所由,收其糧課,一歲尚得十萬貫文。” 清 魏源 《籌海篇四》:“漕務、鹽務、邊務皆日困一日矣。” 阿英 《鹽鄉雜信》八:“
  • 分司的解釋 .分掌;分管。 南朝 齊 王融 《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然後沿才受職,揆務分司。是以五正置於 朱宣 ,下民不忒。”. 唐 宋 之制,中央官員在陪都 洛陽 任職者,稱為分司。 唐 白居易 《達

歷史知識推薦:亳州

北周末改南兗州置。治小黃縣隋改譙縣,今亳州市。唐轄境相當今安徽毫州、渦陽、蒙城及河南鹿邑、永城、鄲城等市、縣地。北宋屬淮南東路。金屬南京路,分蒙城縣屬壽州,南部轄境縮小。元屬歸德府。明初降本州為縣,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鹽務分司歷史

相關歷史

鹽務分司_鹽務分司介紹_歷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