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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曹參軍事

官名。法曹長官。唐初親王府、都督府、諸州置,自正七品上至從八品下。開元初改諸州所置為司法參軍事,諸府仍舊。常省稱作“法曹參軍”。

法曹參軍事字典分解

法曹的解釋 (1). 漢 代掌管郵遞驛傳的官署。《後漢書·百官志一》:“法曹主郵驛科程事。”(2).古代司法官署。亦指掌司法的官吏。《梁書·謝朏傳》:“﹝ 謝朏 ﹞起家撫軍

也學習下:法部【歷史知識】

①唐宮廷樂隊名。玄宗酷愛*法曲,選坐部伎子弟三百人,於梨園教習之,因稱梨園法部或法部。②官署名。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由刑部改設。掌管全國民事、刑事、監獄及一切司法行政事務,監督大理院及各級審判檢察機構。置尚書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總理部務。下設承政、參議兩廳及審錄、制勘、編置、宥恤、舉敘、典獄、會計、都事八司。附設律學館、憲政籌備處、欽命事件查辦處等機構。宣統三年(1911)尚書改稱司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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