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知識>> 法部

法部

①唐宮廷樂隊名。玄宗酷愛*法曲,選坐部伎子弟三百人,於梨園教習之,因稱梨園法部或法部。②官署名。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由刑部改設。掌管全國民事、刑事、監獄及一切司法行政事務,監督大理院及各級審判檢察機構。置尚書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總理部務。下設承政、參議兩廳及審錄、制勘、編置、宥恤、舉敘、典獄、會計、都事八司。附設律學館、憲政籌備處、欽命事件查辦處等機構。宣統三年(1911)尚書改稱司法大臣。

法部字典分解

法部的解釋 (1). 唐 時皇宮梨園訓練和演奏法曲的部門。後借指教坊或法曲。《新唐書·禮樂志十二》:“梨園法部,更置小部音聲三十餘人。” 宋 蘇軾 《集英殿秋宴教坊詞·教

法的解釋 法 f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

部的解釋 部 bù 全體中的一份:部分(“分”讀輕聲)。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機關企業按業務範圍分設的單位:外交部。編輯部。部隊(軍隊)。 具有統

也學習下:法依旦達【歷史官職】

滿語官名。漢譯為“長史”。清制,親王、世子、郡王、長子各府置。掌董帥府僚,紀綱眾務。秩從三品。

法部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