樞密院

樞密院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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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唐永泰中始以宦官為內樞密使,不置局,無視事之廳。僖宗、昭宗時,楊復恭、西門季玄為樞使,始於堂狀後帖,指揮公事,專置官署,擴為東、西(上、下)兩院,設樞密使兩人及承旨、院吏等,全用宦官,出納機密詔奏,分割政事堂之權。五代後梁開平元年(907)廢,職歸崇政院。後唐同光元年(923)復改崇政院置,職掌與唐略同,協助皇帝決策發令,官員改用士人,以宰相兼樞密使院事。後晉天福四年(939)廢,事歸中書。出帝開運元年(944)復置,軍國大政皆歸之。宋初罷宰相兼掌樞密之制,遂與中書門下(政事堂)並稱“二府”,對掌軍政大權。本院專掌軍國機務、兵防,邊備、軍馬等政令及出納機密命令之事,為國家最高軍事機構。初設樞密使、副使,後陸續增置簽署院事、同簽署院事、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通常使、副使與知院、同知院不並置,熙寧元年(1068)始同時設定。元豐五年(1082)罷使與副使,置知院事、同知院事各一人。南宋初,命宰相兼知樞密院。紹興七年(1137)復置樞密使,仍以宰相兼任。遼會同元年(938)滅後晉,依晉制在漢地設樞密院,掌漢人軍政。大同元年(947)設丹樞密院,統領契丹、渤海、女真等部族軍兵,亦主民事、刑獄訴訟、糾察百官等事,亦稱北樞密院。漢人樞密院稱南樞密院,總領漢人之政,掌政治、財賦、軍事,地位不如北樞密院。各設樞密使、知樞密使事、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知樞密副使事、同知樞密使事、簽書樞密院事等官。皇帝親征時,常設行樞密院,總領兵事。西夏亦置,西夏語音“令泥落”,掌全國軍事樞要、邊防等,屬上司。長官為都樞密使、樞密使或知樞密院事。樞密位有樞密南益、樞密北座、樞密西攝、樞密東拒、樞密副使、入樞密名。又有樞密都承旨、樞密都招討使樞密直學士等職。金天輔七年(1123)亦置,總領漢軍。泰和六年(1206)改都元帥府,八年復舊名,掌朝廷軍機要務。設樞密使、樞密副使、簽書樞密院事、同簽樞密院事等官。元世祖中統四年(1263)置,為朝廷軍事行政機構,掌軍事機要。由皇太子真金兼領樞密使。後樞密使幾度再設,皆由皇太子兼領,實為虛銜。定置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僉樞密院事、同僉樞密院事、樞密院判官參議等官。有征伐之事,則置行樞密院;為一方一事而設者,則稱某處行樞密院。

詞語分解

  • 樞密院的解釋 封建時代中央官署名。主管官稱樞密使。 五代 、 後梁 建崇政院,以崇政使知院事。 後唐莊 宗 同光 元年改為樞密院,以樞密使知院事與宰相共秉朝政,文事出中書,武事出樞密。 宋 代與中書省分掌軍政,
  • 樞密的解釋 . * 。 唐 白居易 《得丁私發制書法司斷依漏泄坐丁訴雲非密事請當本罪判》:“如或事關樞密,則科漏洩之辜,請驗跡於紫泥,方定刑於丹筆。” 清 昭槤 《嘯亭雜錄·軍機御史》:“軍機為樞密重地,非
  • 院的字典解釋 院 à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 部首:阝; 筆順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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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不花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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