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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教士殺中國知縣激發南昌教案

1906年2月22日

1906年2月22日,法國天主教南昌主教王安之宴請南昌知縣江召棠,強求推翻前年了結的新昌棠浦舊案,以擴大傳教特權。江堅拒不允,王安之竟以餐刀、利剪將江刺死。訊息傳出後,全城鼎沸,工人罷工、學生罷課、商人罷市。南昌各界前往痛哭弔祭者達數萬人。一幅哀輓寫道“會垣重地而敢戕官,目中尚有人哉!吁!同僚之恥也,同宗之戚也,同鄉之疚也,同種之憂也。”學界代表散發傳單,號召各界人民於2月25日在百花洲沈公祠召開特別大會,討論對策。25日,各界民眾絡繹不絕,前往沈公祠。一時百花洲畔人山人海,江西巡撫胡廷乾派兵監視會場,深恐得罪洋人。民眾憤怒,搗毀沈公祠,隨後,火燒教堂,城內外英法4所教堂一日之間盡成廢墟,殺王安之、英法傳教士及其家屬8人。
 案發,英、法軍艦駛入鄱陽湖。清政府將胡廷乾撤職,派津海關道梁敦彥偕同法國使館人員往江西查辦,簽訂了《南昌教案契約》,把江如棠的被害說“情急自刎”,並殺害6名中國人以抵命,地方官吏多人撤職,賠償教堂銀25萬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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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內地進行傳教活動的外國傳教士

2月22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