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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組織成立

1971年9月15日

1971年,一群加拿大反核人士對在美國阿拉斯加州的阿姆奇特卡進行核試驗表示抗議,美國政府被迫停止了這項核試驗。9月15日,他們在加拿大自發地成立了以“綠色和平”為名的環境保護組織。現在,綠色和平組織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環境保護團體。他們在30個國家設立了43個辦事機構,共有專職人員1200名。此外,他們還擁有4艘快艇、1架直升飛機、2個氦氣飛艇、數百艘橡皮艇,以及一批最先進的通訊設施。
  但是,綠色和平組織的發展並非一帆風順。1985年,停泊在紐西蘭奧克蘭港反對法國在南太洋進行核試驗的綠色和平組織旗艦“彩虹勇士號”被法國特工人員炸沉,一名綠色組織成員因此喪命。法國的舉動反而激起了公眾對綠色和平組織的同情,綠色和平組織因此名聲大振。
  1994年6月,英荷皇家殼牌石油公司不顧輿論反對,要把高140米的廢棄的海洋油井平台沉入大西洋海底。綠色和平組織的4名勇士橫臥於即將葬身海底的平台上,用自己的血肉之軀捍衛海洋環境的清白。綠色和平組織的行動終於贏得了公眾輿論和5個歐洲國家政府的支持,殼牌石油公司被迫放棄了就地銷毀石油井架的念頭。殼牌石油事件的勝利極大地鼓舞了綠色和平組織及其支持者。綠色和平組織的捐助者從最初的1萬人發展到現在的310萬人。1994年該組織的預算已達到1.45億美元,可見其規模及活動能量之大。
  在當今世界技術和市場朝著全球化演變的大趨勢下,綠色和平組織也把“國際化”作為發展目標。綠色和平組織總部設在阿姆斯特丹,在各國的分支機構都有獨立的政策委員會、區域性主任委員會。這些委員會的宗旨是:反對一切核事物,無論是核武器或核能源;揭露污染、破壞空氣或大氣層的重大事件;保護所有生物物種;與“地球化學化趨勢”作不懈的鬥爭。
  綠色和平組織成立至今,輿論界對它毀譽參半。有些企業家尤其是工業企業家、政府官員,甚至其它環保組織把綠色和平組織的成員視為為製造新聞而不擇手段、無所不為的“罪犯”。但是,綠色和平組織的反對者也承認,該組織的一些活動對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發揮了積極作用。例如:綠色和平組織發起的反對商業化捕鯨,反對亂砍濫伐森林,反對放射性物質的堆放以及反對南極污染等運動,對《國際禁止商業捕鯨》等條約的誕生都起到了推動的作用。

9月15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