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
1949年10月1日
毛澤東主席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時,毛澤東主持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在首都北京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中央人民政府 主席、副主席、委員全體出席會議,宣布就職。會議一致決議: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政府施政綱領。 選舉林伯渠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秘書長;任命周恩來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 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沈鈞儒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羅榮桓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 民檢察署檢察長,並責成他們迅速組成政府機關,推行各項工作。下午3時,北京30萬軍民在天安門廣場舉行集會,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林伯渠宣布典禮開始, 主席、副主席和委員們在天安門城樓上就位。毛澤東主席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於本日成立了。”在國歌聲中,毛澤東親自按動電鈕,升起了第一 面五星紅旗,54門禮炮齊鳴28響。毛澤東又宣讀了政府公告,向全世界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接著,舉行盛大的閱兵式,朱德總司令檢閱了陸海空三軍,並宣讀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命令,命令人民解放軍“迅 速肅清國民黨反對軍隊的殘餘,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國土,同時肅清土匪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鎮壓他們的一切反抗和搗亂 行為。”晚上,北京市民舉行提紅燈遊行,直到9時許結束。
在開國大典上舉行的閱兵式
朱德總司令命令解放軍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領土,右起依次為賀龍、劉伯承、陳毅、羅榮桓
數十萬民眾共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
北京市民在街頭觀看慶解放遊行
10月1日發生的事情:
- 美國迪斯尼樂園開放 1971年發生的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正式施行。2002年10月1日新修訂的正式施行。 2002年發生的事
-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 1949年發生的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正式施行。 1990年發生的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正式施行。 1996年發生的事
- 周恩來主持起草的題為《奪取新的勝利》的社論發表 1972年發生的事
- 國際老年人日(國際老人節) 1990年發生的事
- 中緬邊界條約簽訂 1960年發生的事
- 蘇聯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畫 1927年發生的事
- 以色列飛機空襲巴解總部 1985年發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