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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列

清朝吏部之銓選制度。乃官缺補授方法之一。指官員升遷,奉旨由部開列名單題請而授官之例。清制,大學士、尚書、左都御史、侍郎、翰林院掌院學士、總督、巡撫、學政、布政使、按察使缺,各不俟開例具題,即奉特旨補放; 若有旨令部開列者,仍照例開列請旨而授,大學士而下至京堂官,包括大學士、尚書、左都御史、侍郎、內閣學士、通政使、各寺卿、少卿、少詹事、侍讀學士、侍講學士、欽天監正、宗人府、順天府、奉天府丞等,皆開列具題請旨補授。太常、鴻臚寺滿少卿,則以開列引見補授。


清代任命官員的方式之一。由吏部或軍機處列舉候補人姓名請旨決定者,稱為開列。又八旗武職, 自副都統以上,綠營武職,自總兵以上,均由兵部開列,請旨決定。

開列字典分解

開列的解釋 [draw up a list] 逐項寫出來開列名單

開的解釋 開 (開) kāi 啟,張,把關閉的東西打開:開啟。開化。開誠布公。 分割:對開。三十二開本。 通,使通:開導。開竅。 使顯露出來:開採(挖掘礦物)。開發。 擴

列的解釋 列 liè 排成一行:羅列。行(h俷g )列。佇列。列島。 名,眾:列位。列強。列傳(zhu刵 )。 擺出:列舉。 安排到某類事務之中:列席。 量詞,用於成行列

看一看:開缺【歷史官職】

清朝吏部之銓選制度。凡實缺官員,犯過失而罪不至降級革職者,即飭令開去本職; 官位低者另候補委,官位高者另候簡用。 清代銓選制度中的一項規定。凡實缺官員,犯過失而罪不至降級革職者, 飭令開去本職; 官職低者另候補委,高者另候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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