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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隊

宋朝軍職名。北宋時,軍隊作戰或教閱,編排佇列,臨時設定。神宗行將兵法及結隊法,每二十隊差押隊使臣一人,簡稱押隊,地位次於正將副將。北宋末至南宋,置為隊的頭領之一,戰鬥時引領全隊作戰。


宋軍職名。北宋神宗時軍隊作戰或教閱時編排佇列,臨時設定押隊以監督之。宋神宗時實行將兵法和結隊法,有押隊使臣為正將、副將的助手統領一千人,也簡稱押隊。北宋末改引戰為押隊,為隊的頭領之一,引領全隊作戰。

押隊字典分解

押隊的解釋 [bring up the rear and supervise] 跟在隊伍後面保護或監督

押的解釋 押 yā 在文書、契約上籤名或畫記號:畫押。籤押。 把財物交給人作保證:押租。押金。押當(d刵g )。典押。 拘留:看(k乶 )押。拘押。押禁。 跟隨看管:押送

隊的解釋 隊 (隊) duì 排得整齊的行列:佇列。隊形。 具有某種性質的集體:隊伍。 量詞:一隊大學生。 筆畫數:4; 部首:阝; 筆順編號:5234

看一看:押司【歷史官職】

吏名。又稱押司官。宋朝州縣及部分中央機構設。地位在手分之上,常負責某一方面事務,如負責糧料,為糧料押司官等。縣押司則與縣錄事合稱押錄,為縣衙最高吏員。 吏員名。又稱押司官,宋置於部分中央官署及州、縣,掌理案牘等各種事務。見於中央官署的如御藥院、內東門司、群牧司所屬均有押司官;置於諸州的押司,往往掌管某一方面的事務,如管理糧料,稱為糧料押司官,其地位低於孔目,高於手分;置於縣的則與錄司合稱“押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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