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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同知

官名。清代的廳原為知府的佐貳官同知、通判的辦事處所。清制多分派同知或通判專管某一地區,因此逐漸與輔佐知府的同知、通判區別開來。後來在新設治的地區,不便設縣或府,乃設廳,由同知或通判為長官,於是廳就成為一級行政機構和行政區劃的名稱。直隸於省的廳稱直隸廳,領有州縣,其地位與府同,廳的長官同知或通判,其品秩、升補,均與府的佐貳同知、通判相同,加“理事”和“撫民”銜,掌所管廳內的一切地方行政。隸屬於府的廳稱為散廳,其地位與縣相同。惟散廳的同知或通判,其品秩與直隸廳相同,同知為正五品,通判為正六品。直隸廳與散廳均有一定駐所,其內部組織亦相同,各廳的屬官有經歷、知事、照磨、庫大使、司獄等,其職掌與府屬各官同。此外,各廳亦各設儒學,並有典吏若干人,協助廳的長官辦事,每廳最少一人,最多有十四人。廳的屬官並各設攢典一人,協助辦事。

廳同知字典分解

知國語字典 知 zhī 曉得,明了:知道。知名(著名)。知覺(有感覺而知道)。良知。知人善任。溫故知新。知難而進。知情達理。 使知道:通知。知照。 學識,學問:知識,求知。

也學習下:廳丞【歷史官職】

官名。清末高等與京師地方審判廳長官。詳“審判廳廳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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