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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攝

見“攝官”。


宋代銓選差遣的方式之一。兩廣諸路州縣、幕職官缺,選差有官人或在任待闕人、舉人等臨時代理稱為差攝。差攝者在任命以前均須經過考試,試以公案,按合格者名次高下差攝。有官人或在任待闕人為正額攝官,舉人為額外攝官或試額攝官。須再經考試合格或經兩任無過犯,始可充正額攝官。正額攝官一任實滿四年(或差監當、監稅等兩年為一任的則須滿兩任),無過犯,均可解送至吏部補授最低散官迪功郎,即成為正官。原為舉人者即從攝官為其出身

差攝字典分解

差攝的解釋 派人代理。 唐 劉恂 《嶺表錄異》卷上:“南中小郡,多無緇流,每宣德音,須假作僧道陪位…… 崖州 自來無僧家,臨事差攝。”

差的解釋 差 chà 錯誤:話說差了。 不相當,不相合:差不多。 缺欠:還差十元錢。 不好,不夠標準:差等。成績差。 好 差 chā 不同,不同之點:差別。差距。差額。

攝的解釋 攝 (攝) shè 拿,吸取:攝取。攝像。攝影。攝食。 保養:攝生。攝重(zh恘g )。珍攝。 代理:攝行(x妌g )(代職務)。攝政(代君主管理國家)。 捕捉

順便了解:差遣制【歷史事件】

宋代的任官制度。宋初為加強中央集權和擴大統治基礎,任官分為官、職、差遣。官用以區別品級高低和俸祿多少,即所謂寄祿;職用以待文學之士,授以館職和貼職(即職名),為一種加官。只有差遣方為官員的實際職務。故地方長官蓋由京朝官中委派,中央機構之台、省、寺、監、院也是官無專職,大小官員均被委派典領他職,謂之差遣。至元豐改制,始對這種官、職、差遣分離的制度加以改革,但仍未盡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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