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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大理寺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為大理長官,以朝官以上充任。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復以大理卿為大理寺長官,遂罷。


官名。宋初大理寺卿與少卿都是寄祿官,置判寺事一人、兼少卿一人為正副長官,建隆二年(公元961年)以工部尚書竇儀判寺事。元豐改制始以卿與少卿為正副長官。

看一看:判汗【歷史地名】

又作沛汗、��汗、鈸汗、拔汗那、破洛那。漢大宛國。都城在渴塞城(今烏茲別克斯坦塔什乾東南卡散賽)。唐時設休循州於此。 見“大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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