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

歷史字典解釋

晉南北朝時期官員選拔制度。起源於東漢時代按品級評定人物的做法。班固在《漢書·古今人表》中把人物分為從上上到下下九等,將其所舉的古今人物,分別填入這九等表中。東漢時選拔官員實行鄉閭評議,其時清議名士的褒貶臧否,對一個人能否被選有重大影響。由於東漢末政治動亂,軍閥割據,士人流動很大,此時若仍由來的鄉閭進行評議實有很大困難。建安中,曹操當政,提倡“唯才是舉”,將選舉之權自朝廷的尚書台移至丞相府的東曹,大膽提拔庶族出身的士人。曹丕稱帝後,吏部尚書群根據東漢時按品級評定人物的做法,制定了九品中正制,即九品官人法。曹丕採納了陳群的建議,實行此法。於是由朝廷命各設中正之官,主官品評。中正品評士人亦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被評為上等的士人將被推薦到各級政府中去做官。魏明帝時又置州中正,由州郡兩級中正對人才進行品評。晉時稱州中正為大中正,郡中正為小中正。北朝諸代除州郡外,縣亦設定中正。中正品第士人,要根據士人家世出身與言行表現來評論,最後確定品級。顯然各級中正都掌握著轄區內士人的家世牒譜,便於隨時考查。吏部選拔官員時,要向中正徵詢被選任者的家世、行狀、品級。家世指祖輩資歷、任官情況、爵位高低等。行狀是對其言行表現、道德才幹做出總的評語。此種評語通常均較簡煉、概括。《三國志·魏書·常林傳》注引《魏略》說,中正王嘉為吉茂作狀的評語只有“德優能少”四字;一般也僅有八字,如王濟楚狀的評語是“天材英博,亮拔不群”。根據評語,再參考家世和行狀定其品級。晉以後則完全由家世確定品級。這樣就出現了品和狀不相一致的情況,有的行狀評語很好,卻定在下品,原因是由於門第寒微所致;有的位在上品,狀卻不佳。中正對士人的評論及所定品級的高低,要寫在紙上面,呈報給司徒,藏於司徒府內。中正品第士人,按例三年調整一次,《晉書·石季龍載記》說:“魏始建九品之制,三年一清定之,雖未盡弘美,亦縉紳之清律,人倫之明鏡。從爾以來,遵用無改。”對個別人的品第,亦可隨時進行升降。大致在三國魏初行九品中正制時,由於中正由朝廷任命,負責考察本鄉的士人,在品評人物時還比較注意人才的優劣和輿論的褒貶,使不少中小地主階級的士人登上了仕途,突破了東漢時期世族壟斷仕途的現象。到了後期,尤其是西晉以後,中正例由門閥世家充任,九品中正製成了世族地主操縱政權的工具。至隋代廢除,改行科舉制

詞語分解

  • 九品的解釋 中國古代官吏的等級。始於魏晉。指把人物分成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北魏時,每品各分正、從、第四品起,正、從又分上、下階,共三十等。唐、宋時文職同北魏,武職三品起

歷史官職推薦:必闍赤

蒙古語,意為“書史”。又譯“必徹徹”。蒙、元怯薛執事中為大汗、皇帝主文史者的稱謂。元各官衙中以蒙古文作書之掾史、令史,稱為蒙古必闍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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