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財政部

財政部

歷史字典解釋:

名。中華民國置,管理全國財政事務。初設賦稅會計司、泉幣司、公債司、庫藏司;後改設關務署、稅務署、總務司、鹽政司、賦稅司、公債司、國庫司、錢幣司和會計處。其長官初叫總長、次長,後改名為部長(一人),政務次長(一人)、常務次長(一人)。


官署名。清末有度支部,南京臨時政府改設財政部,管理會計、庫幣、賦稅、公債、錢幣、銀行、官產事務,監督所轄各官署及府縣與公共團體之財產。以總長、次長為正副長官,下設參事、秘書長、僉事,部內除由秘書長主管的承政廳之外,分設會計、庫務、錢法、賦稅四司,各司除司長外,有科長、科員等職。部的直轄官有兩淮鹽政總理、南洋勸募公債總理、勸募南洋公債副理、駐日募債特派員、駐日募集公債會辦;直轄單位有造幣廠。北洋政府沿置,職掌同上,設總長、次長各一人,參事數人,駐外財政員一人,編纂八人、技正三人、技士六人;各司設司長一人,僉事、主事若干人。總務廳置廳長一人;部內除總務廳外,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設賦稅、會計、泉幣、公債、庫藏五司。次年增設制用局。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裁製用局,仍為五司。部的直轄機關有鹽務署,鹽務稽核所,全國菸酒公賣局,全國菸酒事務署,國稅廳總籌備處,印花稅處,造幣廠、採金局,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國民黨政府沿設財政部,初直隸國民政府,行政院成立後改隸於行政院。掌理全國財務行政事務。依照民國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財政部組織法》規定,設部長一人,綜理部務;政務次長、常務次長各一人,輔助部長處理部務;秘書八人至十人,分掌部務會議及長官交辦事項;參事四至六人,撰擬審核關於本部之法律命令;署長二人,司長六人,處長三人,分掌各署、司、處事務;科長、科員、技正、技士各若干人,承長官之命分掌事務。並得於各省設財政特派員,處理該管區域內國稅及中央財政事務;因事務上之必要時得聘用顧問及專門人員。部內分設關務、鹽務二署,總務、賦稅、公債、錢幣、國庫、會計六司,菸酒稅、印花稅、捲菸統稅三處。民國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修正公布《財政部組織法》,部內組織分國庫、直接稅、關務、稅務、緝私五署,錢幣、公債、鹽政、專賣事業、地方財政、總務六司和人事處。部的附屬機關有各省市直接稅局,財政部各省縣田賦管理處,各省區緝 * ,財政部田賦管理委員會,財政部各省縣稅務管理局,貿易委員會,花紗布管制局,外匯管理委員會等。

詞語分解

  • 財政部的解釋 財政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是國家主管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本金基礎工作的巨觀調控部門。
  • 財政的解釋 各級政府部門管理和調控資金財產的業務之一詳細解釋謂理財之事,即國家或公共團體在資金的管理、積累、分配、使用等方面的經濟活動。《官場現形記》第四六回:“將來財政竭蹶,根本動搖,其弊當不可勝言。” 梁啟
  • 部的字典解釋 部 ù 全體中的一份:部分(“分”讀輕聲)。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機關企業按業務範圍分設的單位:外交部。編輯部。部隊(軍隊)。 具有統屬關係:所部五十人。部下。部將。部屬。部首

歷史官職推薦:內仆丞

官名。隋、唐內侍省內仆局次官。隋朝置三員,從九品; 唐朝置二員,正九品下。中宮有出,則居右,與令夾引之。

財政部_財政部介紹_歷史知識
財政部_財政部介紹_歷史知識糾錯

猜你喜歡:


財政部_財政部介紹_歷史知識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if item.fback}}
管理員回覆:{{item.fback}}
{{/if}}
{{/e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