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聰
北魏僧。住五台北寺,獨重律部。初姚秦時梵僧佛陀耶舍譯出《四分律》後,至北魏孝文帝時,法聰始專宏《四分律》,並口授弟子道覆作《四分律疏》,以傳後世。
法聰字典分解
法的解釋 法 f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
聰的解釋 聰 (聰) cōng 聽覺:失聰。 聽覺靈敏:耳聰目明。 心思靈敏:聰明。聰睿。聰慧。聰穎。 筆畫數:15; 部首:耳; 筆順編號:122111432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