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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

清代官署名,輔助皇帝的政務機構。為加強君主專制,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在南書房基礎上,改設軍機房。雍正十年,正式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軍機處任職大臣無定員,最多時達六七人,由皇帝在親王及滿漢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中選用。任命時按各人資歷分別稱為軍機大臣、軍機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學習行走等。為首者稱為“領班”,亦稱“首樞”。軍機處綜攬全國軍政大權,聽命於皇帝。皇帝機密諭旨通過軍機處直接寄給地方督撫,稱為“廷寄”;各地督撫也將重大問題直接寄給軍機處交皇帝審批,稱為“奏摺”。中間既不再經過內閣, (“明發上諭”仍通過內閣下達),也無需議政處議決,使議政王大臣會議僅存虛名。軍機大臣以下設軍機章京,從六部員司和內閣中書里選用,俗稱“小軍機”。其任務是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核奏議,作軍機大臣的輔助人員。章京也分滿、漢人員各兩班,每班八人,設領班、幫領班各一人。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軍機處撤銷。

軍機處字典分解

軍機處的解釋 [military-political-affair setup] 清代輔助皇帝辦理重大事宜的機構

軍機的解釋 [Privy Council in the Qing Dynasty] 即軍機處,清代總管軍政大權的御前官署四品卿銜軍機章京。——清&m

處國語字典 處 (處) chǔ 居住:穴居野處。 存在,置身:設身處地。處心積慮。處世。 跟別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處。 決定,決斷:處理。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

多看看:軍衡局【歷史官職】

官署名。清末陸軍部設軍衡司,南京臨時政府於陸軍部設軍衡局,以局長為主官,分任官、賞賚兩科。北洋政府時期復設“軍衡司”。參見該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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