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條約

辛丑條約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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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即《辛丑議定書》、《辛丑各國和約》。八國聯軍攻占北京後強迫清政府簽訂的喪權辱國條約。因在光緒二十七年(農曆辛丑年)簽訂,故名。二十六年七月(1900.8)八國聯軍占北京,清政府派慶親王奕劻、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與各國交涉。十一月一日以英、美、俄、法、德、意、日、奧、比、西、荷十一國公使名義提出“議和大綱”十二條,清政府全部接受。此後各國在強迫清政府懲辦禍首和勒索最大限度賠款及保證條件上,展開長達九個月的爭執。次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9.7)奕劻、李鴻章與十一國公使在北京正式簽訂《和約》十二款,附屬檔案十九件。主要內容:(1)中國賠款銀四億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還清,年息四厘,本息折合九億八千多萬兩,以海關稅、常關稅和鹽稅作抵押。(2)將東交民巷劃為使館界,界內由各國駐兵管理,中國人概不準居住。(3)拆毀大沽炮台及大沽至北京沿線各炮台,外國軍隊駐紮北京和從北京至山海關沿線十二個重要地區。(4)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參加任何反對外國的組織,違者處死;各省官吏對所屬境內發生“傷害諸國人民”事件,必須立刻鎮壓,否則即行革職,永不敘用。(5)外國認為各個通商章程中應修之處或其他應辦的通商事項,清政府概允商議,並改善北河浦兩水道。(6)清政府懲辦“首禍”諸臣。(7)改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此約表明清政府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標誌著中國已完全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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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條約》文本

詞語分解

  • 辛的解釋 辛 ī 辣:辛辣。五辛。 勞苦,艱難:辛苦。辛勞。 悲傷:辛酸。 天干的第八位,用於作順序第八的代稱:辛亥革命。 姓。 筆畫數:; 部首:辛; 筆順編號:
  • 條約的解釋 由授權代表正式簽字、得到國家合法權威批准的在兩個或更多的政府當局如國家或君主之間簽署的契約詳細解釋.條例,規章。 唐 司空圖 《唐故宣州觀察使檢校禮部王公行狀》:“公舉奏條約,給官緡以僦水工,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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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東晉王隱撰。記三國時蜀國史事。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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