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試

會試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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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科舉考試方式之一。因士子會集京師參加考試,故名。又因在春季由禮部主持,亦稱“春闈”、“禮闈”。相當於唐宋的省試。遼有禮部試,亦同。會試之稱始於金。金制,凡府試中選者均可參加會試。泰和二年(1202)定,策論進士三人取一,詞賦進士、經義進士五人取一,中選者才得參加殿試。其考官仍承宋制,為知貢舉同知貢舉。元代會試於鄉試次年的二月初一、初三、初五日分兩榜進行。以蒙古色目人為一榜,試兩場:第一場試經問五條,第二場試經史、時務策一道。以漢人、南人為一榜,試三場:第一場試明經、經疑二問,經義一道;第二場於古賦、詔誥、章表內選試一道;第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一道。以鄉試所取三百人參加,從中選錄一百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各二十五人。然實際中選者常不及此數。會試不中者可授地方學官。考官同金。明代每三年舉行一次。定於辰、戌、醜、未年的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分三場進行。第一場試四書義三道,經義四道;第二場試論一道,語五條,詔、誥、表內科一道;第三場試經史策五道。凡鄉試錄取的舉人皆可應試,取錄名額,初無定額,多者至四百七十二名,至成化十一年(1475)後,約取三百名。明初取士,不分南北,洪熙元年(1425)定取士之額,南人十之六,北人十之四。宣德、正統間曾分為南、北、中三卷,數額亦時有變通。取中者可參加殿試。設主考官二員,同考官初為八員,後增為十七員。清初沿明制。乾隆十年(1745)改考期為三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主考官稱總裁,同考官十八人。另設監臨、知貢舉、提調、監試等官。錄取人數不定,最多為四百零六人,最少為九十六人,一般為二三百人,分省錄取,欽定錄取名額。錄取者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

詞語分解

  • 會試的解釋 科舉時代,聚合各省舉人在京城進行的考試詳細解釋. 明 清 科舉制度,每三年會集各省舉人於京城考試為“會試”。《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二:“少年發科,到都下會試。”《儒林外史》第七回:“﹝ 荀玫 ﹞怱怱
  • 會的字典解釋 會 (會) ì 聚合,合攏,合在一起:會合。會審。會話。 多數人的集合或組成的團體:會議。開會。 重要的或中心的城市:都(?)會。省會。 彼此見面:會面。會見。 付錢:會賬。會鈔。 理解,領悟,懂:會
  • 試的字典解釋 試 (試) ì 按照預定的想法非正式地做:試車。試圖。試航。試問。嘗試。試金石。 考,測驗:試場。試卷。試題。筆試。考試。口試。 筆畫數:; 部首:訁; 筆順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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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即吏部考功司,唐龍朔二年改,鹹亨元年復名考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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