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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蕉《書法十講》第六講 結構問題(2)

作者:白蕉 書體:

近人陳公哲,列七十二種基本筆畫,頗為繁細,雖是死法,然於開悟初學,尚屬切實可取。可以將其筆畫與字樣、舉例對看一遍。

清蔣和的《書法正宗》,論點劃殊為詳盡,雖亦都屬於死法,然初學者卻都可以參考。其內容分:(甲)平劃法,(乙)直劃法,(丙)點法,(丁)撇法,(戊)捺法,(己)挑法,(庚)鉤法,(辛)接筆法,(壬)筆意,(癸)字病。(字病於第七講中引到。)

又王虛舟、蔣衡合輯的分部配合法,筆畫結構取用歐、褚兩家,可以參閱。

講結構而先講點劃偏傍,正如文字學方面的先有部首一樣。亦正是孫過庭所謂“積其點劃,乃成其字”的意思。等點劃、偏傍明白了,循序漸進,再配合結構。蔣和所著,大法頗備,學者正宜通其大意。

以上所舉陳、蔣、王等所著的參考資料,在已有成就的書家看來,是幼稚的,或不盡相合的,但對初學入門者卻是有用的。執死法者損天機,凡是藝術上所言的法,其實是一般的規律,一種規矩的運用,所以還必須變化。所以昔人論結構有“點不變謂之布棋,劃不變謂之布運算元,豎不變謂之束薪。”的話,學者所宜深思。

一個人穿衣服,不論衣服的質料好壞,穿上去都好看的人,人們便稱之為有“衣架”。反之,質料儘管很好,穿上去總沒有樣子的,便稱為沒有衣架。有衣架和沒有衣架是天生的,難以改造。至於字的間架不好,只要講學,是有方法可以糾正的。漢初蕭何論書勢云:“變通並在腕前,文武造於筆下。出沒須有停優,開闔借於陰陽。”後漢蔡邕的《九勢》中說:“凡落筆結字,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勢遞相映帶,無使勢背。轉筆宜令左右回顧,無任節目孤露。”王羲之《記白雲先生書訣》云:“起不孤,伏不寡,回仰非近,背接非遠。”歐陽詢云:“字之點劃,欲其相互接應。”又云:“字有形斷而意連者,如:以、必、小、川、州、水、求之類是也。”孫過庭云:“一畫之間,變起伏於鋒杪;一點之內,殊衄挫於毫芒。” “初學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務追險絕。既能險絕,復歸平正。初謂未及,中則過之,後乃通會。” “一點成一字之規,一字乃終篇之準,違而不犯,和而不同。”姜白石云:“字有藏鋒出鋒之異,粲然盈楮,欲其首尾相應,上下相接為佳。”盧肇曰:“大凡點劃不在拘之長短遠近,但勿遏其勢,俾令筋脈相連。” 項穆日:“書有體格,非學弗知。……初學之士,先立大體。橫直安置,對待布白,務求其勻齊方正矣。然後定其筋骨,向背、往還、開合、聯絡,務求融達貫通也。次又尊其威儀,疾徐、進退、俯仰、屈伸,務求端莊溫雅也。然後審其神情、戰蹙、單疊、回帶、翻藏、機軸、圓融、風度、灑落。或字余而勢盡,或筆斷而意連。平順而凜鋒芒,健勁而融圭角。引伸而觸類,書之能事畢矣。”“書有三戒:初學分布,戒不均與欹;繼知規矩,戒不活與滯;終能純熟,戒狂怪與俗。若不均且欹,如耳、目、口、鼻,開闊長促,邪立偏坐,不端正矣。不活而滯,如泥塑木雕,不說不笑,板定固窒,無生氣矣。狂怪與俗,如醉酒巫風,丐兒村漢,胡行亂語,顛仆醜陋矣。又,書有三要:第一,要清整,清則點劃不混雜;整則形體不偏斜。第二,要溫潤,溫則性情不驕怒;潤則折挫不枯澀。第三,要閒雅,閒則用筆不矜持;雅則起伏不恣肆。以斯數語,慎思篤行,未必能超人上乘,定可為卓焉名家矣。”

這些話都是在講,學書先知點畫結構,而後行間、章法、結構。雖亦有時代風氣的不同,但是其大綱是可得而言的。歐陽詢的三十六條結構法,大概是學歐書者之所訂,便於初學,宜加體會。

明李淳整理前人所論,演為大字結構八十四法,每取四字為例,作論一道,頗足以啟發學者。

隋代釋子智果《心成頌》,其所言結構精要,多為後人所本,茲錄後:

回展右肩:頭頂長者向右展,寧、宣、壹、尚字是。

長舒左足:有腳者向左舒,實、其、典字是,或謂個、彳、木、才之類。

峻拔一角:字方者抬右角,國、周、用字是。

潛虛半腹:劃稍粗,於左右亦須著遠近、均勻,遞相覆蓋,放令右虛,用、見、岡、月字是。

間開間闔:“無”字四點為上合下開,四豎為上開下合。

隔仰隔覆:“竝”字兩隔,“畺”字三隔,皆斟酌二、三字仰覆用之。

回互留放:謂字有磔掠重者,若“爻”字,上住而下放, “茶”字上放下住是也,不可並放。

變換垂縮:謂兩豎劃,一垂一縮,“並”字右縮左垂,“斤”字左縮右垂是也。

繁則減除:王書“懸”字,虞書“毚”字,皆去下一點。

疏當補續:王書“神”字、“處”字皆加一點。

分若抵背:卅、冊之類,皆須自立其抵背。鐘、王、虞、歐皆守之。

合如對目: “八”字、“州”字之類,皆須潛相矚事。

孤單必大:一點一划,成其獨立者是也。

重立仍促:昌、呂、爻、棗等字上小;林、棘、絲、羽等字左促;森、淼等字兼用之。

以側映斜:撆為斜,磔為側,交、欠、以、入之類是。

以斜附曲:謂“ㄑ”為曲,女、安、必、互之類是。  

單精一字,力歸自得,向背、仰覆、垂縮、回互不失也。盈虛視連行,妙在相承起伏,行行皆相映帶聯屬而不違背也。

又清人蔣和之全字結構舉例,集諸名家講論,頗為明要,足資學者參考。

宋代姜白石《續書譜》所言,有關結構者:

向背 向背者,如人之顧盼,指劃,相揖相背。發於左者應於右,起於上者伏於下。大要:點劃之間施設各有情理。求之古人,右軍蓋為獨步。

位置 假如立人、挑土、田、王、衣、示一切偏傍,皆須令狹長,則右有餘地矣。在右者亦然。不可太密太巧,太密太巧者是唐人之病也。假如“口”字在左者,皆須與上齊,鳴、呼、喉、嚨等字是也。在右者,皆須與下齊,和、扣等字是也。又如“宀”頭須令覆其下,“走”、“辵”皆須能承其上。審量其輕重,使相負荷;計其大小,使相副稱為善。

疏密 書以疏為風神,密為老氣。如“佳”之四橫,“川”之三直,“魚”之四點,“畫”之九畫,必須下筆勁淨、疏密停勻為佳。當疏不疏,反為寒乞;當密不密,必至凋疏。

曾文正公曰:“體者,一字之結構。”今人張鴻來以勢式、動定二者,分用筆、結字曰:“書之所謂勢,乃指其動向而言,此用筆之事也;書之所謂式,乃指其定象言,結字之事也。”

但是,結構是書學上的方法,是藝術方面的技巧,而不是目的。換句話說,便是在書法上的成功,還有技巧以上的種種條件。舉例說:文昌帝君、觀音菩薩,裝塑得五官端正,可以說無憾了,但是沒有神氣。如果作字在結構上沒有問題了,而不求生動,則絕無神氣,還不是和泥塑木雕無異?作字要有活氣,官止而神行,正如絲竹方罷而餘音裊裊;佳人不言而光華照人。所以古人在言結構之外,還要說:“字字需求生動,行行要有活法。”李之儀云:“凡書精神為上,結密次之,位置又次之。”晁補之云:“學書在法,而妙在人。法可以人人而傳,而妙在胸中之所獨得。”周顯宗云:“規矩可以言傳,神妙必繇悟入。”都是說明此理,在學問、藝術上說,一個“悟”字關係最大。書法方面的故事如:張旭見公主與擔夫爭道而悟筆法;又觀公孫大娘舞劍器而得其神。試問,舞劍器與擔夫爭道,於書法發生什麼干係?諸位現在當有以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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