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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教皇格利高利十三世(也做格里高利十三世)制定現今通用的公曆。

1582年10月5日

 

公曆是現在國際通用的曆法,又稱格列歷,通稱陽曆。“陽曆”又名“太陽曆”,系以地球繞行太陽一周為一年,為西方各國所通用,故又名“西曆”。我國從辛亥革命後即自民國元年採用陽曆,故又名曰“國曆”。為與我國舊有之歷相對稱,故又名曰“新曆”。1949年正式規定公元紀年。
  公元前身是儒略曆,1582年羅馬天主教教宗格列高利十三世把全面儒略曆1582年10月4日的下一天定為格列歷10月15日,中間銷去10天。同時修改了儒略曆置閏法則。
  地球繞太陽一周實際為365.24219天(太陽年),按一年365天計算,每年少0.24219天,每隔4年少0.96876天,每隔400年則少96.876天,因此,400年中需置97個閏年。閏年在2月末加上一天全年366天。這樣經過3333年才有一天的誤差。
  年有三種:地球繞日一周,歷三百六十五日六小時九分九秒,謂之“恆星年”;太陽過近地點循黃道東行一周,復過近地點,歷三百六十五日六時十三分四十八秒,謂之“近點年”;太陽過春分點,循黃道東行一周,復過春分點,歷三百六十五日五小時四十八分四十六秒,謂之“回歸年”,亦稱“歲實”。
  因二分點(春分點秋分點)每年沿黃道向西逆行約五十秒,故回歸年較恆星年之時間為短,相差二十分二十三秒,謂之“歲差”。 此三種年之時間不同,欲使每年之節氣寒暑不變,故取回歸年為制歷之年。
  對於回歸年之時間,有記住之必要,為便於記憶,編一歌訣如下:
  地球繞日一周年,要知時間有多少?三六五日加五小,四十八分四六秒。
  由一月一日至次年一月一日謂之一年,年長本應與歲實相等,然而一年之日數,必須是整數,不便將奇零之時數計入,故以三百六十五日為一年,每年餘五小時四十八分四十六秒至四年約滿一日,故每四年增加一日,為閏日,謂之“閏年”。
  無閏日這年,謂之“平年”,平年三百六十五日,閏年三百六十六日。 但四年之閏余,僅二十三時十五分四秒,今閏一日,未免過多,超過之四十四分五十六秒,積至二十五閏,為十七時五十八分二十四秒,約合一日之四分之三,故每滿百年廢一閏,至第四百年又不廢。如是每四年置一閏,每四百年減三閏,計超過二小時五十三分二十秒,須八個四百年後,即三千二百年後,始補足此一日之差。

10月5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