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護府
唐代在邊疆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設定的政權機構。分大都護府和上都護府二類。大都護府設大都護一人,副大都護二人,副都護二人。上都護府設都護一人,副都護二人。都護府掌管治理少數民族事宜。唐代從貞觀到天寶年間先後設過六個都護府: 安東都護府,安南都護府、安西都護府、安北都護府,單于都護府、北庭都護府。高宗時曾設昆陵都護府和濛池都護府,均隸屬於安西都護府。
都護府字典分解
都護的解釋 [title of the highest administrative commanding officer in border area] 古代官名。設在邊
府國語字典 府 fǔ 儲藏文書或財物的地方:府庫。天府。 舊時封建貴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中國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區域名,等級在縣和省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