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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正卿

官名。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大理寺改為大理院。三十四年奏定官制,設正卿一人,正二品,總理全院事務,監督刑事、民事審判官和院內各職官,以及所屬各級審判廳事務。

大理院正卿字典分解

大理的解釋 (1).掌刑法的官。 秦 為廷尉, 漢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 建元 四年復為廷尉。 北齊 為大理卿, 隋 唐 以後沿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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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即今四川城口、萬源之任河。以流經萬源市東北大竹鎮而名。源出城口縣東南篁墩山,西北流經縣北,至萬源市東北大竹鎮,北流入陝西,注入漢水。光緒《大清帝國全圖》四川太平縣:東北有大竹河。②集鎮名。即今四川萬源市東北大竹河西岸大竹鎮。《明史·左良玉傳》:崇禎十三年(1640),“(張)獻忠營太平縣大竹河”。即此。清設把總駐守。民國《萬源縣誌》卷2:大竹河在“治北一百四十里。由陝運來棉花及縣屬所產藥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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