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兵
清代兵制。努爾哈赤初定兵制,每三百人設一佐領,五佐領設一參領,五參領設一都統。每都統設副都統二,領兵七千五百人,為一旗。明萬曆三十四年(1606),設四旗;四十三年,增至八旗。其後佐領之數,增至四百,旗數不變。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分設蒙古八旗,兵一萬六千八百四十人;崇德七年(1642)分設漢軍八旗,兵二萬四千零五十人。以後佐領愈增,各旗也分設護軍、前鋒、驍騎等營伍。清統一後,八旗兵分為京營和駐防兩類。京營又分郎衛和兵衛。郎衛侍衛帝室,由上三旗(鑲黃、正黃、正白)中挑選,組成親軍,歸領侍衛內大臣統率。兵衛之制:八旗都統直轄的為驍騎營。不歸都統指揮,另置總統或統領統率的有前鋒營、護軍營、健銳營、火器營、步軍營。步軍營除八旗兵外,兼轄一部分綠營兵。此外,下五旗的親軍,屬於各王公。領侍衛內大臣統率的,還有虎槍營。總計京營兵額十萬餘人。駐防兵分駐各省衝要地點,共十萬七千餘人,分由各地的將軍、都統、城守尉統率,為清王朝進行統治的骨幹力量。乾隆時佐領之數將近二千,兵額則仍為二十萬餘人。參見“八旗制度”。
八旗兵字典分解
八旗兵的解釋 清 代兵制。 努爾哈赤 初定兵制,每三百人設一佐領,五佐領設一參領,五參領設一都統,每都統為一旗。共設八旗。 皇太極 時,分設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 清 統一後,
八旗的解釋 [the “Eight Banner” of the Man nationality in the Qing Dynasty] 清代滿族
兵國語字典 兵 bīng 武器:兵器。兵刃。兵不血刃(兵器上面沒有沾血,指不經過戰鬥而取得勝利)。 戰士,軍隊:兵士。兵卒。兵丁。兵戎相見(指武裝衝突)。 與軍事或戰爭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