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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發出通知,共產黨員不準修煉“法輪大法”

1999年7月19日

1999年7月19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共產黨員不準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中共中央這個通知的發布,是同近年來“法輪功”組織在一些地方發展和蔓延,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破壞改革發展穩定的局面有著直接的關係。

近年來,李洪志編造“法輪大法”,宣揚一套歪理邪說;組織、策劃一些“法輪功”練習者到黨政機關和新聞單位非法聚集。一些黨員也參與其中,損害了黨的形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1999年4月25日,甚至出現1萬多名來自全國多個地方的“法輪功”練習者有組織地在中南海周圍聚集的嚴重的政治事件。這起由“法輪功”組織挑起的政治事件嚴重干擾了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機關的正常工作,擾亂了首都的社會秩序。

為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中共中央通知要求,要充分認識“法輪功”組織的政治本質和嚴重危害,明確要求共產黨員不準修煉“法輪大法”;針對“法輪功”問題在黨內集中開展一次學習教育活動;嚴格掌握政策界限,作好修煉“法輪大法”黨員的轉化工作;各級黨組織要加強領導,切實承擔起政治責任。7月22日,國家民政部作出取締“法輪大法”的決定。同日,公安部發出禁止非法形式的“法輪功”活動的通告。

中共中央的通知、民政部的決定、公安部的通告公布後,全國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紛紛表態,堅決擁護中央的決定。新聞輿論界也對“法輪功”展開強大的輿論攻勢。一場全社會的深入揭批“法輪功”歪理邪說的鬥爭在全國展開。

7月19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