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斷案

這是清朝乾隆十七年的事。一天清早,一個三十多歲的漢子闖入廣西蒼梧縣衙正堂,雙膝跪下,舉狀鳴冤。縣令李文正,見堂下有人告狀,把驚堂木一拍,道:“你告何人?慢慢道來。”原告抬起頭,呈上狀子,聲淚俱下:“小人余阿呂,家住西門櫪木橋,告前街米店店主邱以誠賴賬不還,辱罵小人。邱以誠於康熙五十九年借我父親白銀三百兩,今我持邱以誠當年親手所寫借契向其討還銀兩,他翻臉不認賬。現借契在此,望大人給小的做主。”李公問:“三十二年前的債務為何至今才追還?”余阿呂回答:“先父本是商人,當年邱以誠向先父借錢經商,小人尚幼,未知此事,雍正七年,先父不幸暴病身亡。小人繼承父親經紀,一直做下來,只因近來生意虧本,正值走投無路之際,小人的母親記起借出白銀之事,從箱底翻出當年借契,差小人去向邱以誠索取欠債。”李公令差人遞上借契,並傳邱以誠到案。

一字斷案邱以誠五十多歲,一入堂,撲通跪下。李公大聲喝道:“你如何賴賬辱人,從實招來,以免皮肉受苦。”邱以誠聽完原告的狀詞後,大叫冤枉:“小人過去雖然和他父親有交往,但從未借過他父親一文銀子。前不久余阿呂向我借三百銀子。小人乃小本經營,哪來的這筆銀子借給他,他就罵罵咧咧,氣憤而去。現他卻咬我欠他家三百兩銀子,實屬誣告,請大人明斷。”余阿呂在旁罵他狡辯,邱以誠反駁余阿呂有意詐人。李公一時難以決斷,便對邱餘二人說:“你們先回家去,待本官明斷後再傳你們。”

李公退入後堂,呷了口茶,拿起借契反覆琢磨,沉思良久,又到書案取過《康熙字典》翻閱,然後又翻開雍正某年曆書,不禁大腿一拍,哈哈大笑:“這是偽造的借契,怎騙得過本官。”

第二天升堂,傳來邱餘二人,李公對著余阿呂厲聲喝道:“大膽刁民,如何誣告良民,快快招來。”余阿呂抵賴道:“小人有據為證,怎說是誣告?”李公說:“借據是偽造的。”余阿呂驚了一下,隨即鎮定下來:“大人從何說起?”李公一聲冷笑:“借契上借債人邱以誠的‘邱’姓,原來是沒有‘阝’旁的。到了雍正年間,雍正帝大尊大聖先師孔夫子,因避孔夫子之‘諱’,才開始給‘丘’姓加上‘阝’旁,成為今天一直使用的‘邱’,當年的曆書記錄了這一‘忌’。若說此契寫於康熙五十九年,那么‘邱’姓應寫成‘丘’字才對,借契上卻寫成‘邱’字,可見這張借契根本不是康熙年間所寫,而是後來偽造的。”余阿呂聽畢,無言以對。李公於是追問偽契是何人所造,余阿呂還想死賴不說,李公便喝令打板,余阿呂只得招供。

余阿呂從小好吃懶做,長大吃喝嫖賭,又不善於經營,於是逐步弄得傾家蕩產。余阿呂便向其父舊友邱以誠借三百兩銀子,說是要重振舊業。邱以誠一則怒其不爭氣,二則拿不出這么多銀子,把他教訓了一頓。余阿呂借不到銀子,反受訓斥,非常氣憤,伺機訛詐。余阿呂有一個朋友叫朱阿良,此人非常善於描摹。余阿呂從家裡找出邱以誠的筆跡,串通朱阿良偽造了這張借契,望事成後三百兩銀子來個二一添作五,誰知陰謀敗露。李公傳訊朱阿良,朱見余阿呂招了,自己哪還敢隱瞞,也如實招了。李公命差人枷起兩犯,待後處置,宣布退堂。邱以誠感激李縣令的明斷,叩頭拜謝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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