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極環保議定書通過。
1991年10月4日
1991年10月4日,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舉行的第11屆4次南極條約協商國特別會議,通過了《關於環境保護的南極條約議定書》。26個南極條約協商國中,包括中、美、英、法、蘇等23國簽署了議定書。該議定書將於1992年10月3日生效。議定書規定:南極地區為專門用於和平和科學目的的自然保護區。議定書為保護南極大陸及附近地區的生態環境免遭破壞制定了嚴格的保護措施,其中包括在今後50年內,禁止在南極地區進行一切商業性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等。議定書是人類為保護地球自然環境作出的一個理智的決定,是和平利用南極的一大進步。
10月4日發生的事情:
- 拿破崙三世同俾斯麥在比里亞茨會晤時,同意普魯士在德意志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和成立一個統一的義大利。 1865年發生的事
- 毛澤東提議鄧小平任國務院第一副總理 1974年發生的事
- 現世界上最大的直升機米-26直升機第一架量產型下線。 1977年發生的事
- 美機轟炸朝鮮大同江兩岸。 1950年發生的事
- (漢更始元年九月戊申朔)東漢綠林農民起義軍攻入長安。 公元23年發生的事
- 法國革命詩人,《國際歌》的歌詞的作者鮑狄埃出生。 1816年發生的事
-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教育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通知》。 1985年發生的事
- 保加利亞外長波普托莫夫致電周恩來外長,決定同我國建交並互派大使。周外長同日復電同意。保加利亞位於歐洲巴爾幹半島東部,首都索非亞。 1949年發生的事
- 人類首次突破音速。 1947年發生的事
- 清朝洋務派代表人物之一張之洞去世。 1909年發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