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典網>>歷史上的今天>> 1892年>> 10月19日

陳公博出生(1946年逝世)。

1892年10月19日

1892年10月19日陳公博出生(1946年逝世)。_歷史上的今天

 

陳公博(1890年10月19日一1946年6月8日),廣東南海人。1890年10月19日出生,早年就讀於北京大學。1920年畢業後回廣州和譚平同創辦《群報》,任總編輯。1921年春參與組織廣州共產主義小組,同年7月參加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1923年因投靠軍閥陳炯明而被開除黨籍。同年2月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讀書。1925年回國任廣東大學教授,代理校長,加入國民黨。曾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訓練部主任、廣東省農工廳廳長、國民黨中央農民部部長、國民黨政府實業部長等職。當選為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政務局長,1927年被選為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並任工人部部長。1927年與汪精衛發動“七·一五”政變。後任廣州軍事委員會分會委員兼政治部主任。因對蔣介石獨攬大權不滿,1928年底在上海與汪精衛、顧孟余等到人組織“中國國民黨改組同志會”,主編《革命評論》。1931年蔣汪合流後,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中央政治會議委員和國民黨政府實業部部長。抗日戰爭爆發後,任國民黨中央民眾訓練部部長、軍委會第五部部長、11省黨部主任委員等職。1938年隨汪精衛叛國投敵。1939年,在香港寫成《苦笑錄》一書。在汪偽政府歷任立法院院長、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政治訓練部部長、上海市市長兼上海市保全司令、清鄉委員會委員長。1944年汪精衛死後,任偽國民政府主席、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政院院長。1945年8月15日,日本向盟國無條件投降。陳公博宣布解散南京國民政府。最初陳還望能得到重慶接受,但最終逃亡日本,試圖在當地隱姓埋名。中國政府發出對陳公博的通緝令,並在南京受降後即向日本提出引渡要求。作為戰敗國的日本無法保護陳公博,只能將其交出。陳被押回中國,交由軍統看管。1946年4月在蘇州獅子口的江蘇高等法院受審。4月12日,以通謀敵國罪成立,處以死刑。被移往蘇州獅子口江蘇第三監獄,等待執行死刑。6月8日行刑槍決,臨刑前將一小茶壺贈予陳璧君說:“夫人,我先走一步,隨汪先生去了。牢中別無長物,這把茶壺送您,權作留下紀念吧。”陳璧君痛哭失聲。到法庭時,陳公博給家屬寫封遺書,又給蔣中正寫了一封信,寫到一半即綴筆。隨後,陳公博被五花大綁,遊街示眾。下午時被執行死刑,享年57歲,屍體葬於上海市公墓。

10月19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