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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己為馬,以己為牛

莊子.應帝王》:“蒲衣子曰:‘而乃今知之乎(蒲衣子,堯時的賢人王倪之師。而,汝,指向他發問的齧缺)?有虞氏不及泰氏(有虞氏,舜;泰氏,伏羲氏)。有虞氏,其猶藏仁以要人;亦得人矣,而未始出於非人。泰氏,其臥徐徐,其覺于于(于于,自得的樣子);一以己為馬,一以己為牛;其知情信,其德甚真,而未始入於非人。’”

這段話是莊周借蒲衣子之口,表達對三王之世和五帝之世帝王之道優劣品評之言。具體解釋如下:一個叫齧缺的人,去問王倪什麼是帝王之道,王以“不知”作答。留缺得此以為妙旨,於是高興地去告訴蒲衣子,並傾聽師道的高見。蒲衣子認為:三皇之世,風俗淳和,統治者不需動智,則可達到無為而治;五帝之世,民風澆竟,統治者需要運智方可達到治的目的。不言自化,無為而治高於德政教化,故說“有虞氏不及泰氏”。按照常理,人以其所好為“是”,以其所惡為“非”。因此,“是人”指以人為是,“非人”指以人為非。故有是非的境界,是屬於“有為而治”,而不是屬於無得無失,無是無非,無可無不可,那樣一種無為而治,自然之治的理想世界。因此,舜治天下,雖內懷仁義之心,以自己奉行的道德,去爭取教育眾庶;但這種作法,既以一定的是非道德作標準,這當然屬於“有為而治”。伏羲氏時情況則不同,此時民性率真,統治者不需以自己的是非道德標準去約束眾庶,就可垂拱而治,這就超出了動心智以治民,達到了不入是非的理想境界。在這種理想境界中,人們的智慧型能夠任率自得,情感因此無需矯飾。這種不受任何一定道德標準約束的抽象道德,是最純真的。顯然,莊周所主張的是一種鼓吹無為而治,恢復原始社會狀態的烏托邦消極思想。

所謂“以己為馬”云云,便是這種烏托邦理想中,忘情於物與我的自在精神狀態。後因用為詠忘物與我,一切都無區別的精神思想狀態之典。

宋.辛棄疾《卜運算元.用莊語》詞:“一以我為牛,一以我為馬。人之與名受不辭,善學莊周者。”

多學學:以身試法【歷史典故】

指明知法禁,而自己仍要去做觸犯法令的事。《漢書.王尊傳》:“太守以今日至府,願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故行貪鄙,能變更者與為治。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 偏正 謂明知法律禁止,卻仍然去做犯法的事。《後漢書·馮勤傳》:“崇山、幽都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欲~邪?”△貶義。多用於勸戒或警告人不要心存僥倖,故意犯法。→知法犯法 ↔奉公守法居官守法 遵紀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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