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

翰林院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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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①宮廷供奉機構。唐朝制度,初於皇帝宮殿所在,各設待詔之所,安置文學、經術、卜、醫、僧道、書畫、奕棋人才,各別院以廩之,陪侍皇帝游宴娛樂,統稱翰林院,並非正式官署; 玄宗以文學之士為翰林待詔翰林供奉,後又改名翰林學士,專掌內命,別建學士院以居之,翰林院遂成為專掌伎藝供奉的內廷機構。五代因之。宋朝置為正式官署,隸內侍省,掌圖畫、奕棋、琴院等內廷娛樂供奉,置提舉官或勾當官一員,以內侍押班、都知等宦官充任,天文院(天文局)、書藝局、醫官院(醫官局)、圖畫院(圖畫局)、御書院等署。②唐、宋有翰林學士院,遼朝改此名,為南面官署,設翰林都林牙、南面林牙、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翰林祭酒等官。金朝復稱翰林學士院,元朝改並為翰林兼國史院,又置蒙古翰林院。朱元璋吳元年(1367)置翰林院,掌制誥、講讀、修史、圖書等事,設學士、侍講學士、直學士、修撰、典簿、編修等官。明洪武二年(1369)增設學士承旨待制、應奉、典籍等官;十三年增設檢閱,秘書監亦併入,十四年革承旨、直學士、待制、應奉、檢閱、典簿,增設孔目五經博士、侍書、待詔、檢討,令編修、檢討、典籍同詹事府左春坊官考駁諸奏啟。十八年定製,設翰林學士一員為長官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二員,侍讀、侍講各二員,五經博士九員(世襲),典籍二員,侍書二員(後不常設),待詔六員(不常設),孔目一員(未入流),史官有修撰、編修、檢討等,員額不定。建文(1399—1402)中或有變革,成祖以後仍復舊制。初以進士在翰林院、承敕監等近侍者,俱稱庶吉士,永樂二年(1404)定置於翰林院,選進士中文學優等及善書者,設館教習,以備考選。明朝任官特重翰林,內閣及吏、禮等部尚書侍郎,多由此出身,且常兼翰林官,詹事府官亦多帶其官銜。清順治元年(1644)沿置,次年併入內三院,即內翰林國史院、內翰林秘書院、內翰林弘文院,十五年復置,十八年復並,康熙九年(1670)改內三院為內閣,遂再次獨立,成為定製。掌修史撰文,凡撰寫祝文、冊文、寶文、祭文、碑文,纂修實錄、聖訓、本紀、玉牒等,或直接承辦,或派員參與,南書房侍直、上書房教習、進士朝考、鄉試、會試諸事,鹹與其選。設掌院學士滿、漢各一員為長官,初為專官,後選大學士、尚書等重臣兼領; 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滿二員、漢三員,侍讀、侍講各滿三員、漢四員,修撰、編修、檢討無定額; 屬官主事、典簿廳典簿、孔目、待詔廳待詔、筆帖式等。領庶常館、起居住館、國史館等。其官皆出身於進士中年紀稍輕、名次較高者,為清華之選,職務雖極閒散,禮遇甚優,升遷甚速,如編修、檢討等官經京察後得以正七品外放為正四品之道府官,內遷則開坊後可按資轉至尚書 侍郎。清末省詹事府,其職事亦併入本院。


官署名。唐玄宗開元初設,為待詔所性質,還不是什麼正式的官署。見《舊唐書·職官二·翰林院》。

宋朝的翰林院屬內侍省,其長官為勾當,掌天文、書藝、圖畫、醫官四局。《宋史·職官六·內侍省》:“翰林院勾當官一員,以內侍押班、都知充,總天文、書藝、圖畫、醫官四局。”宋朝有翰林學士院,其長官為翰林學士承旨,不常置,以學士久次者為之。其餘官員有翰林學士、知制誥、直學士院、翰林權直、學士院權直。翰林學士院“掌制、誥、詔、令撰述之事。”見《宋史·職官二·翰林學士院》。

遼代南面朝官中有翰林院,掌天子文翰之事。其官有翰林都林牙、南面林牙、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翰林祭酒、知制誥。見《遼史·百官志三·翰林院》。

金代的翰林院,又稱翰林學士院,其官有翰林學士承旨,從二品,掌制撰詞命等;翰林學士,正三品;翰林侍讀學士,從三品;翰林侍講學士,從三品;翰林直學士,從四品,人數不限;翰林待制,正五品,不限人數,分掌詞命文字、分院事等;翰林修撰,從六品,不限人數,掌與待制同;應奉翰林文字,從七品。見《金史·百官一·翰林院》。

元代置翰林兼國史院,正二品。至元元年始置官署,六年置承旨三員、學士二員、侍讀學士二員、侍講學士二員、直學士二員。另外還有蒙古翰林院,從二品,掌管譯寫文字及頒降璽書。見《元史·百官三·翰林兼國史院、蒙古翰林院》。

明代的翰林院,兼掌著作、修史、圖書等事。其官有學士一人,正五品;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二人,從五品;侍讀、侍講各二人,正六品;五經博士九人,正八品;典籍二人,從八品;侍書二人,正九品;待詔六人,從九品;史官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洪武二年置學士承旨,十四年革免。見《明史·職官二·翰林院》。

清朝翰林院掌編修國史、撰著記載、進講經史、侍備顧問、革擬檔案等。其長官為掌院學士,下有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庶吉士等。《清史稿·職官二·翰林院》:“掌院掌國史筆翰,備左右顧問。侍讀學士以下掌撰著記載。祭告郊廟神祗,撰擬祝文。恭上徽號、冊立、冊封,撰擬冊文、寶文,及賜內外文武官祭文、碑文。南書房侍直,尚書房教習,鹹與其選。修實錄、史、志,充提調、總纂、纂修、協修等官……辦事翰林,滿漢各二人,掌帥廳官治事。主事、典簿、孔目,掌章奏文移,董帥吏役,待詔掌繕寫校勘。”參看《唐會要·翰林院》、《文獻通考·職官八》、《職官分紀一》、《清通志·職官一》。

詞語分解

  • 翰林院的解釋 中國古代以文學供奉宮廷的官署。長官為掌院學士,屬官有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統稱翰林詳細解釋官署名。 唐 初置,本為各種文藝技術內廷供奉之處。 宋 代猶以翰林院勾當官總領天文、書藝、圖畫、醫官
  • 翰林的解釋 皇帝的文學侍從官,唐朝以後始設,明、清改從進士中選拔翰林天台陶先生。;; 明; 高啟《書博雞者事》詳細解釋.謂文翰薈萃之所,猶詞壇文苑。《晉書·陸雲傳》:“辭邁翰林,言敷其藻。”.指文士。 唐 杜
  • 院的字典解釋 院 à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 部首:阝; 筆順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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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遼朝南面官,翰林院官員,在翰林學士下,所掌不詳。 官名。遼代翰林院設翰林祭酒,位在翰林都林牙、南面林牙、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之後,知制誥之前。祭酒一官,分掌天子文翰之事。“翰林祭酒”,歷代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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