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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

1998年10月12日

1998年10月12日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_歷史上的今天

1998年10月12日至14日,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主持會議,江澤民作重要講話。全會認為,農業、農村和農民間題是關係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重大問題。完成黨的十五大確定的我國跨世紀發展的宏偉任務,必須進一步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保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保持農民收入的穩定增長,保持農村社會的穩定。我國改革率先從農村突破,在改革開放二十周年之際,面對亞洲金融危機的衝擊和經濟全球化的挑戰,這次會議集中研究農業和農村問題,是適時和必要的。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高度評價農村改革二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創造的豐富經驗,指出,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廢除人民公社,突破計畫經濟模式,初步構築了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新經濟體制框架。這個根本性改革,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帶來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歷史性巨變。《決定》認為農村改革二十年的基本經驗是:第一,必須承認並充分保障農民的自主權,把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作 為制定農村政策的首要出發點。第二,必須發展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經濟,探索和完善農村公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使生產關係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實行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使用權同所有權分離,建立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理順了農村最基本的生產關係。這是能夠極大促進生產力發展的農村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第三,必須堅持以市場為取向的改革,為農村經濟注入新的活力。第四,必須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依靠民眾推進改革的偉大事業。第五,必須從全局出發,高度重視農業,使農村改革和城市改革相互配合、協調發展。《決定》按照十五大確定的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綱領和總體部署,從經濟、政治、文化三個方面,提出了從二十世紀末起到2010年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奮鬥目標,確定了實現這些目標必須堅持的十條方針。《決定》強調,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經營制度,以勞動所得為主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必須長期堅持。要在這個基礎上,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深化農村改革。《決定》還具體闡述了“長期穩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深化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完善農產品市場體系”、“加快以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本建設,改善農業生態環境”、“依靠科技進步,最佳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推進農村小康建設,加大扶貧攻堅力度”、“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加強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等問題。《決定》強調必須切實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基層黨組織和幹部隊伍建設。實行村民自治,是黨領導億萬農民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偉大創造。這項工作要在黨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 行,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並同健全法制緊密結合。全會號召,全黨動員起來,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艱苦奮鬥,紮實工作,努力開創我國農業和農村工作新局面,全面推進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

10月12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