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侍郎

刑部侍郎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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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隋文帝初始置,為尚書省都官曹所轄刑部長官,從五品,相當於後代郎中。開皇三年(583)改都官曹為刑部,煬帝大業三年(607)置侍郎一人,正四品,為刑部副長官,協尚書同掌部務。改刑部侍郎為憲部郎。唐初置。高祖武德七年(624)罷。太宗貞觀二年(628)復置,員一人,正四品下。唐中葉後,多以外官帶尚書,部務實由侍郎掌。高宗龍朔二年(662)曾改司刑少常伯,鹹亨元年(670)復舊。武則天光宅元年(684)再改秋官侍郎,中宗神龍元年(705)復舊。玄宗天寶十一載(752)至肅宗至德二載(757)一度改憲部侍郎。北宋前期為四品寄祿官。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升從三品,始協同尚書掌制勘、體量、奏讞、糾察、錄問諸事。遼南面官置,屬尚書省,刑部官員。金置一人,正四品。元朝沿置。明初洪武元年(1368)置一人,六年增一人。十三年罷中書省,升部秩,定正三品。後增置一人,始分左、右侍郎。清末入關前天聰五年(1631)即置刑部承政、參政等官。崇德三年(1638)分置左、右參政。順治元年(1644)改參政為侍郎,左、右各二人,各滿、漢一人。初滿官及漢軍官正二品,漢官正三品。十六年均改正三品。康熙六年(1667)復舊。九年再均改正三品。雍正八年(1730)定均正二品。光緒三十二年(1906)改刑部為法部,遂廢。


官名。為刑部副長官,自唐以後,除遼代不置外,各朝皆置,明、清又分左右。所掌與尚書同。參看“刑部尚書”條。

詞語分解

  • 刑部的解釋 我國封建社會掌管刑法、獄訟事務的官署,屬六部之一尋移刑部。;;清; 張廷玉《明史》皆歸刑部。;;清; 方苞《獄中雜記》刑部繫囚之。余在刑部獄。詳細解釋我國封建社會掌管刑法、獄訟事務的官署,屬六部之一
  • 侍郎的解釋 中國古代官名,明清時代是政府各部的副部長,地位次於尚書兵部侍郎詳細解釋.古代官名。 秦 漢 郎中令的屬官之一。《漢書·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 秦 官,掌官殿掖門戶,有丞。 武帝 太初 元年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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