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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馮特(Wilhelm Wundt,1832年———1920年8月31日)誕生,德國心理學家,他一般被公認為是實驗心理學的創建人

1832年8月16日

1832年8月16日威廉·馮特(Wilhelm Wundt,1832年———19_歷史上的今天

威廉·馮特

威廉·馮特(Wilhelm Wundt,1832年8月16日―1920年8月31日),德國心理學家,哲學家,第一個心理學實驗室的創立者,構造主義心理學的代表人物。他的《生理心理學原理》是近代心理學史上第一部最重要的著作。1836年馮特獲得醫學博士學位,1875年任萊比錫大學哲學教授,1879年在該校建立世界上第一座心理實驗室。
【威廉·馮特的生平】
  威廉.馮特於1832年8月16日出生在德國曼海姆北郊內卡勞,求學於杜賓根大學和海德堡大學,主修醫學,後改行研究生理學。1855年獲海德堡大學醫學博士學位,其博士論文題為《炎症引起的變性器官之神經變化》。1855-1874年,馮特一直在海德堡大學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1858年,受聘擔任H.赫爾姆霍茨(H.Helmhltz)的助手。當時規定所有想在巴登接受國家醫學考試的人,都需在生理學實驗室接受一個學期的訓練,於是馮特幫助訓練這些學生,對肌肉的痙攣和神經衝動的傳導作標準化的實驗。在從事生理學研究的同時,馮特關於心理學是獨立的實驗科學的概念開始形成。他對新心理學的最早建議見於《對感官知覺學說的貢獻》一書。在這本書里,馮特除了報導他最初的實驗外,還對新心理學的方法表明了自己的看法,並第一次講到“實驗心理學”。1873-1874年,馮特刊布其重要的心理學著作《生理心理學》,該書被視作新心理學進展的記錄。1875年,馮特應聘出任萊比錫大學哲學教授,開始了其漫長但也是最重要的學術時期,他在那裡工作了45年。1879年,馮特在萊比錫大學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心理學實驗室。該實驗室的出現,可以說是心理學史上的一個里程碑,標誌著新心理科學的誕生。1920年,馮特寫成自傳《經歷與認識》一書,回憶了他在心理學領域中艱苦奮鬥的一生。這本書出版後不久,他便於1920年8月31日在萊比錫去世,享年88歲。
【威廉·馮特的主要貢獻】
  威廉·馮特將內省實驗法引入了心理學。他請對方向內反省自己,然後描寫他們自己對自己的心理工作方法的看法。他創造了特殊的方法來訓練對方,讓他們更仔細和完善地來看待自己,但不過分地解釋自己的心理。這個工作方式與當時的心理學非常不同。當時的心理學更多的是哲學的一個分枝。
  威廉·馮特認為,心理與生理是互相關聯的。他的認識論結合了斯賓諾莎、萊布尼茨、康德和黑格爾的理論。
  馮特自稱他的心理學為內容心理學,他的某些觀點由鐵欽納繼承,發展成為構造心理學。他的主要貢獻是使心理學轉變成為一門以實驗為基礎的獨立學科。
  19世紀中期的心理學家在馮特以前開始進行一些心理學實驗,但那時的研究大都結合在實驗生理學之中,是在生理學實驗室里進行的,由於馮特在理論和研究工作兩方面的努力,才使心理學既脫離哲學又同生理學分開走向真正獨立的道路。
  馮特的生理心理學是指一種以生理學方法研究的心理學。他認為心理學是研究人的直接經驗的,它和一切以間接經驗為研究對象的科學不同,因此必須找出一種能夠測定直接經驗的特殊實驗方法。這種實驗方法就是在他所創立的第一個心理實驗室中採用的內省實驗法。
  在他之前,由於心理實驗和生理實驗難以區分,純內省的的哲學心理學仍然占有一定的優勢。馮特依循實驗程式得出的內省報告使純內省的哲學心理學開始變為歷史,另一方面,由於內省實驗的研究對象是以直接經驗為特徵的心理活動,因而馮特又使實驗心理學和生理心理學實驗嚴格區分開來。儘管馮特的內省實驗法仍有許多難以克服的缺陷,以至引起後繼實驗家的許多非難,但心理學家大都承認他作為第一位實驗心理學家的歷史貢獻。
【威廉·馮特的影響】
  馮特對於心理學這門學科的影響是極其獨特的。
  首先,是他將心理學確定為一門新的科學,並為之劃定了研究的領域,確定了一個巨觀的框架;“在馮特創立他的實驗室之前,心理學像個流浪兒,一會兒敲敲生理學的門,一會兒敲敲倫理學的門,一會兒敲敲認識論的門。1879年,它才成為一門實驗科學,有了一個安身之處和一個名字。”
  其次,是他將實驗方法引入這門新興學科,甚至他的實驗室成為半個世紀裡心理學實驗室的典範;
  第三,他的大部頭教科書,在整整兩代人的時期內,其影響力具有無可比擬的權威性;
  第四,他的許多學生也成為非常知名的心理學家,心理學獨立發展以後最初50年間的重要的專家學者大多都出自馮特門下:
  卡特爾(James McKeen Cattell):美國第一位心理學教授
  愛德華·鐵欽納(Edward Bradford Titchener):在康乃爾大學創建美國第一個心理學實驗室
  查爾斯·斯皮爾曼(Charles Spearman):英國心理學家,發展了智力二因素理論,進行一些重要的統計分析
  斯坦利·霍爾(G. Stanley Hall):兒童心理學運動之父和青春期發展理論家
  維特莫(Lightner Witmer):創建美國第一個心理診所
  基德(Charles Hubbard Judd):芝加哥大學教育學院院長
  不過,馮特心理學思想的本身到1920年代以後已經影響甚微,一些新興的心理學流派迅速取而代之:行為主義心理學強調進行更為嚴格的實證科學研究,反對馮特的內省實驗法。
  馮特對自己的評價可不只是一位實驗科學家而已。在他自己的著作和文章里,馮特擔當了心理學系統組織者及其總計畫的建築師這個角色。可是,他的系統證明難以詳細說明,而對它的主要特徵的總結總是千差萬別,莫衷一是。
  按照波林的說法,其中一個原因是,馮將的系統是一種分類方案,不能夠通過實驗證明或者反駁。它不是一種可檢測的龐大理論的自然發展,而是有秩序的教育計畫,是一些基於中期理論的課題,其中有許多不能夠用在萊比錫實驗室使用的方法進行探索。
  總結馮特系統更大的一個障礙在於他不斷地修改它,增添一些新東西,因此,它不是一件東西,而是許多東西。的確,在他那個時代,評論家們很難在他的系統的任何部分找到麻煩,因為他不是在新版本中作了更改就是轉到了另一個話題。威廉·詹姆斯雖然讚揚馮特的實驗工作,但他也抱怨說,他的作品和觀點的龐雜,使他作為一位理論家的指導不能為人所用:
  儘管(其他一些心理學家)利用他們的批評而把他的一些觀點駁得體無完膚,但他卻同時又在寫另外一本主題完全不同的書。如果像切蠕蟲一樣把他斷成幾截,每一節自己都會爬行起來。他的大腦延髓里沒有生命結,因此,你不可能一下子把他弄死。
  可是,如果說在馮特的心理學中找不到中心主題,列舉一些反覆出現的散題還是有可能的。
  一個就是他的靈魂平行論。儘管馮特經常被標上二元論者的標籤,可是,他不相信任何叫做意識的東西能夠存在於人體之外。他的確說過,意識的現象與神經系統的過程是平行的,但是,他認為前者是基於實際神經現象的合併的。
  另一個主題是他認為心理學是一門科學的觀點。開始,他提倡它是,或者可能是一種Naturwissenschaft(自然科學),可後來又說他基本上是Geisteswissenschaft(有關精神的科學,不是指非物質的靈魂意義上的精神,而是指更高級的心理活動)。他說,只有直接經驗的實驗研究才是自然科學,其它的都是精神的科學。他就個人和社會心理學及其相關的社會科學寫了很多長篇大論,可是,在寫作中,而且沒有承認甚或說明,嚴格的實驗方法是可以在這些領域裡發展的。
  馮特心理學最接近中心的論題是,有意識的心理過程由基本的因素構成——直接經驗的感覺或者情感。在他的早期作品中,馮特說,這些元素自動結合起來成為心理過程,有點像化學元素形成化合物一樣。可是,不久之後,他說,用化學作比不準確,因為化合不是作為化學而發生的,而是作為注意力、意願和創造力發生的。
  儘管直接經驗因其因果關係的規則——特別刺激引起特別元素經驗——心理生命有其自身的因果關係:思維發達,思想一個接跟著一個,都有特別的規則。馮特給這些規則取了專門的名字,可是,這些名字基本上都是他對聯想、判斷、創造性和記憶的重新改造。
  他的另一個心理學主題,特別是他後期著作中的主題是,“意願的動作”對所有有意識的行動和心理活動都是必不可少的;這些心理活動是一個願意積極地以某種方式思想,說話和行動的感覺代表的結果。在他看來,哪怕簡單的、非思想的動作也都是意願性的,不過,他認為這些動作是強迫性的。來自更為複雜的精神活動的動作都是意願性和自動的。儘管這個理論在如今的心理學中已經找不到了,可是,這是馮特本人這一方面的努力,為的是要超越機械論心理學的自動主義論,並建立更為完整的模型。
總的來說,馮特的心理學比人們普遍認為的要寬泛得多,包括的內容也更為廣泛。不過,平均來說,他是很嚴格和喜歡排它的,因而遺留下,或者禁止了許多的研究領域,這些在今天都被接受為這個領域最為基本的部分:
  ——他一無例外地反對任何形式的心理學實際用途;他最有才幹的一位學生恩內斯特·莫曼轉向教育心理學時,馮特認為他這是放棄這邊而轉向了敵方。
  ——他還反對除了他自己規定的內省法以外的任何別種形式。他猛烈地抨擊了其他一些研究者的工作——即沃滋堡學派的成員,關於這個學派,我們不一會兒會了解更多一些。這個學派要他們的受試者在實驗期間講出他們想到的任何東西。這種方法,馮特說,就是“假”實驗,即不是實驗方法學上的,也不是內省式的。 兒童心理學剛一出現他就提出反對意見,因為這些研究的條件不能夠得到足夠的控制,因而其結果也不是真正的心理學。
  ——他摒棄了同時代的法國心理學工作,因為法國心理學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催眠法和暗示法。因為這種研究缺乏嚴格的內省,他說也不是心理學的實驗。
  ——最後,他特別反感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學,而後者的心理學卻更為完整,更有洞察力,更有個人特色。讀完了詹姆斯極受全世界普遍歡迎的《心理學原理》一書後,馮特酸酸地說:“這是文學,它很美,但不是心理學。”
【威廉·馮特的宗教思想】
  馮特將宗教還原為心理活動的產物,將宗教和其他世俗文化放在一個統一的整體去考察宗教的本質,並從情緒、觀念和行為的關係中,探索宗教觀念演變的內在動力。他的這些思想無疑剝去了宗教的神聖性,具有啟蒙思想價值。
  馮特對宗教本質的理解和泰勒有著相似之處,認為對神的崇拜才是真正的宗教崇拜。但是從其個體心理學理論出發,他更強調宗教作為一種文化要素,和其他文化要素在心理過程中表現出的共性和個性。“人類的信仰和制度、以及各種藝術成果、勞動方式、食物獲得方式、婚姻方式和戰爭方式等等,簡而言之,人類文化的各種因素,儘管這些因素都受制於各種自然條件,但本質上都是心理過程,或是心理活動的產物。”可見,在馮特眼裡宗教是組成人類文化的要素,是在一定的自然條件下人類自身的心理過程,是人類心理活動的產物。作為一種心理產物,宗教具有人類文化的共性。首先,作為高級心理活動的產物,宗教和其他任何文化現象一樣都由觀念、情緒和行為3部分構成。其次,宗教是民族智慧的結晶。馮特強調一切文化都是群體創造的,“心理科學研究的所有現象事實上都是社會群體的產物”。最後,宗教和其他文化要素是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因為“心理發展是一個相互聯繫的統一整體”。
  在馮特看來,宗教區別於其他文化要素的規定性在於觀念、情緒和行為的具體表現。在此,觀念是指靈魂觀念和神靈觀念;情緒主要是指人們遭遇生和死而產生情緒(主要是恐懼和希望這兩種既對立又交織在一起的情緒);行為是指崇拜活動。在觀念、情緒、行為三者的關係問題上,馮特認為,情緒是靈魂觀念得以產生和發展的原因。靈魂觀念以及由靈魂觀念而產生的感情交織在一起,相應地產生了魔鬼、神和超人格神等一系列神靈觀念。崇拜活動由情緒引領,並由情緒推動著發展。但是,崇拜活動在宗教發展過程中也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崇拜行為是一個鑄造(宗教感受和宗教觀念)的過程,不僅是宗教情感持續的表達,……還是宗教思想的來源”。因為行為能不斷地強化情緒,並促使新觀念的產生,新觀念又刺激新情緒的產生,人類的宗教信仰及其活動正是在情緒、觀念和行為的相互作用下得以發展。
  馮特認為宗教觀念起源於原始人的恐懼情緒,特別是由死亡和疾病這兩大生活事件所引發的強烈恐懼。
  馮特認為要探尋宗教的起源,首先必須找到最原始的信仰,而要分辨哪種信仰才是最原始的,首先必須確定哪些民族是真正意義上的“原始民族”;其次,只有確定原始人心理活動的主要內容,才能真正明白最初的信仰是什麼。
  馮特認為原始文化的標準從本質上講應該是心理方面的,“如果我們對一種文化之前的心理發展水平無論如何都不能推測,那么這種文化就是最原始的文化。”以此出發,馮特提出被大部分學者當作原始人的澳洲原始人並不是真正的原始人。由此,他認為圖騰崇拜、實物崇拜以及祖靈論都是圖騰時代的產物,而不是原始時代的信仰,因此把它們看成一切宗教的起源是錯誤的。同樣的,原始啟示說的錯誤在於,被施密特(《原始宗教與神話》的作者)當作原始人的安達曼人也並不是原始人。自然神話說和萬物有靈論有著一個共同點,即認為原始的宗教觀念是原始人對自然現象進行理智分析的產物。馮特認為這不符合原始人的心理特點,因為對於原始人而言,自然現象並沒有解釋的必要,“現象出現的規律性足以解釋和說明事物存在的原因”。另外,原始人的心理能力還沒有達到解釋自然現象的程度。馮特認為由於與世隔絕的生活狀況,以及免予匱乏的自由,原始人的心理發展水平尚處於極為低下的水平,以至於他們的思維幾乎完全都是聯想型的,根本沒有邏輯關係;唯有那些能激起他們強烈情緒反應的生活事件,才能引起他們的注意,從而成為他們思維的主要內容。
  馮特認為宗教觀念起源於原始人的恐懼情緒,特別是由死亡和疾病這兩大生活事件所引發的強烈恐懼。這個觀點的提出是以其情緒理論為基礎的。情緒理論在馮特的個體心理學中有著極為重要的地位。情緒是比情感較為複雜的感情過程,由不同的感情元素結合而成。情緒的重要性在於情緒導致了觀念的產生和意志行為的發起。馮特認為“對於個體的心理生活,行為以及作為其基礎的情感和情緒是先於觀念的。”而這在原始時代表現得尤為明顯,原始觀念是情緒生活的外部投射,是詳細敘述情緒的材料。從這一理論出發,馮特自然就得出宗教觀念和宗教行為來源於情緒這一結論。那么為什麼是死亡和疾病導致的恐懼產生了靈魂觀呢?
  馮特作了如下闡述:
  “神話思想的原始階段不同於發展程度更高的階段。在原始階段,最傾向於產生巫術和魔鬼觀念的現象是那些涉及人類自身,以及會引起恐懼的東西。而在這裡,死亡和疾病是最重要的原因。確實,暴風雨、日食、或者其他自然現象也會偶爾和巫術觀念聯繫在一起,這些自然現象越不尋常,越令人驚駭,就越能激發巫術觀念。但原始神話經常性反覆出現的特徵,來源於現實生活中親身經歷的事情,來源於害怕和恐懼。”
  馮特以其情緒理論為立足點,主張宗教觀念和宗教行為的心理根源是人類面對死亡和疾病而產生的恐懼情緒,他的觀點基本沿襲了西方宗教思想史上主情論者的觀點,但他的情緒理論在其個體心理學中得到了實證研究的支持,這使得他的宗教起源觀有一定的科學依據。但個體心理學的理論是否同樣適用於群體心理,由個體心理去類推群體心理是否會存在著一些不確定的因素,這是值得進一步研究的。但無論如何,馮特用心理學中已得到實證研究支持的理論來解釋宗教起源問題,豐富了宗教起源學說,為宗教起源說更接近科學作出了貢獻。
  以人類社會制度的變遷和人類心理發展的過程為依據,馮特將宗教發展的全過程分為4個階段:魔鬼和巫術崇拜時期、圖騰崇拜時期、諸神崇拜時期和世界宗教時期。
  馮特從觀念、情緒、行為這3個方面入手,他詳細論述了整個宗教進化發展的過程。馮特認為,死亡和疾病引發了原始人強烈的恐懼。從原始人棄屍而逃的舉動可以看出他們之所以恐懼,是因為害怕自己也受到死亡的威脅。原始人由此產生了這樣的觀念:生命一方面以某種神秘的方式繼續存在於人體之中,另一方面又無影無蹤地盤旋在屍體的附近。肉體靈魂觀和魔鬼觀就這樣產生了。原始人相信,身體是生命的媒介,只要身體本身沒有消失,生命就會繼續存在於身體之內,屍體因此成為魔鬼。但同時肉體靈魂又是可以與身體分離的,可以變成巫力轉移到他人身上,以致命的方式去傷害他人,由此產生了巫術,並對原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馮特認為,部落劃分和部落組織的形成,使圖騰時代人類的心理能力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部落戰爭使人們面對死亡時不再像先前那樣恐懼,這一情緒的改變不僅使肉體靈魂有了更多的變式,而且產生了呼吸靈魂和影子靈魂這兩類精靈觀。呼吸靈魂觀的產生使靈魂從一個物體轉移到另一個物體成為可能,從而產生了物化靈魂。一些與人類有著密切關係的動物和植物先後成了物化靈魂,由此產生了動物圖騰、植物圖騰。
  一些能激發人類強烈情緒的無生命物體也被認為是祖先遺留下來的魔物,從而產生了圖騰崇拜的另外兩個分支:祖先崇拜和圖騰物神崇拜。圖騰時代的崇拜有著不同於原始崇拜的方面:首先,圖騰時代的崇拜產生於集體勞動。其次,圖騰時代崇拜的目的不僅指向此時此刻,也指向未來。最後,圖騰時代的崇拜中,包含著一些“天國神話”的思想。從這一點出發,圖騰崇拜是魔法崇拜向神崇拜發展的過渡階段。
  圖騰時代末期大規模的民族遷徙以及部落融合使人類心理能力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人類的信仰也獲得了新時代的特徵,形成了系統的來世觀,產生了神和神崇拜,有了真正意義上的宗教。英雄時代發展起來的政治秩序投射到神話世界中,使靈魂不僅有了迥然不同的3個居住地——地獄、煉獄和天堂,而且使神界也有了井然有序的官僚秩序。神是創造性綜合的產物,“最高資賦的英雄和最高資賦的魔鬼結合在一起就產生了神”。英雄使神話中的魔鬼獲得了英雄的人格,從而魔鬼就成為具有人格的神。馮特認為只有對神的崇拜才是宗教崇拜,在此之前的崇拜活動都是巫術。巫術和宗教崇拜的區別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崇拜對象,宗教崇拜的對象——神是理想價值的體現。而巫術的對象是不具人格的魔。人們對魔的感情是“畏”,對神的感情則是“敬”。其二是崇拜目的。宗教崇拜的目的是對完美生活的追求。完美的生活是指向內心世界的,是指向來世生活的。而巫術僅與特殊的環境或各種現實事件相聯繫。
  英雄時代最終被第4個階段——人性發展的時代取代。因為各民族在經濟、風俗、藝術和科學之間的聯繫和影響逐漸增長,形成了人類社會綜合的心理特徵。與此相適應,在世界文化的背景下,形成人性宗教——世界宗教。從人格神向超人格神的轉變是世界宗教產生最重要的標誌。世界宗教是超越民族界限的宗教,是開放的宗教,是發展中的宗教。
  馮特從情緒、靈魂觀、神靈觀以及崇拜活動等角度,細緻地描述了人類信仰及信仰活動的發展過程,他所描述的宗教發展圖式,從大致輪廓上類似於恩格斯的觀點。和恩格斯的不同之處在於,馮特認為圖騰時代不是原始時代,原始時代的信仰是肉體靈魂觀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魔鬼觀和巫術崇拜。從追尋宗教的根源來看,馮特的這一划分具有很重要的意義。肉體靈魂觀的提出補充了泰勒提出的純粹精靈觀,使人類靈魂觀的發展有了更完整的脈絡。
  但是,馮特的宗教發展觀也有著一些局限性。首先,他對整個人類社會宗教發展的歷程描述得極為細緻和具體,特別是對圖騰時代各種崇拜的淵源做了確然性的分析。這種從心理因果關係得出的結論是否和歷史發展具有一致性是值得商榷的。事實上,更多的學者傾向於宗教的起源和發展很可能是多元和多樣的。如果把宗教的發展看成是單線條的,結果可能是削足適履,漏洞百出。正如繆勒指出:“從一個源泉導出宗教,如同從一條河流導出海洋。”其次,雖然馮特將宗教的發展放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中來考察,從而克服了孔德、拉布克、泰勒、蒂勒等學者的缺陷,但其所描述的宗教發展圖式主要是以其民族心理發展的基本規律為依據的。在社會發展規律和心理發展規律兩者之間,馮特更傾向於後者,他甚至認為可以用心理法則來解釋人類歷史發展的整個過程。“直接達到歷史哲學的途徑是對人類發展做出心理學的解釋”,這個問題上的二元論思想使馮特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困境。
【威廉·馮特的著作】
  《感官知覺理論文集》(Beiträge zur Theorie der Sinneswahrnehmung),萊比錫,1862年.
  《人類和動物心理學論稿》(Vorlesungen über die Menschen und Thierseele),1863年初版於萊比錫
  《生理心理學原理》(Grundzüge der physiologischen Psychologie),2冊,1873-4年第一版.
  《心理學概論》(Grundriss der Psychologie),萊比錫,1896年
  《民族心理學》(Völkerpsychologie),10冊,萊比錫,1900-1920年

8月16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