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足而立

重足而立怎么寫好看

重足而立怎么寫好看

歷史字典解釋

重(chóng蟲)足而立:兩腳疊立,一腳立地,另一腳跟壓在立地腳背上。此典指汲黯(àn岸)責說湯苛法,使人們疊足不敢跨步。比喻人人恐怖,連跨步都不敢;或比喻敢怒而不敢言。汲黯(?——前112年),字長孺。濮陽(今河南濮陽西南)人。他生性孤傲,談吐直,漢武帝時任中大夫(掌議論),掌廷爭直諫,使漢武帝不快,把他外調東海郡(治今山東郯城西北)做太守(一郡最高行政長官),治理地方有成績,漢武帝又把他調回京都(今陝西西安)為主爵都尉(管列侯封爵事務)列於九卿(高級官員)待遇。那時,張湯剛因改定刑律法令擔任廷尉(掌刑獄,最高法長官),汲黯多次在漢武帝面前質問、指責張湯,說:“您是正卿(廷尉為正九卿之一),往上不能發揚先皇帝之功業,往下不能抑制天下人之邪心。讓國家安定人民富足,降低犯罪率使監獄空虛,這兩件事沒有一樣做好。只知陷人於罪,使人受來成就辦案行事,任意破析解釋法律條文來成就事功,竟然把高皇帝(邦)所定律令亂改一氣做什麼?您將因此絕子滅啦。”汲黯時常與張湯辯論爭議,張湯辯解常在條文上求深,在小節上過細,汲黯亢直峻厲,高談闊論,不能屈服於張湯,忿怒突發,罵張湯道:“天下人都說刀筆吏(主辦文案小官)不可以做公卿大官,果真如此。如果按照張湯苛刻法律行事,將使天下人疊足不敢跨步,眼睛也不敢正看了。”此典又作“側目而視”。

【出典】:

《史記》卷120《汲列傳》3107、3108頁:“張湯方以更定律令為廷尉,黯數質責湯於上前,曰:‘公為正卿(漢以奉常太常〕、郎中令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理〕、典客大行〕、宗正治粟內史大司農〕、少府為正九卿。中尉〔執金吾〕、主爵都尉內史準照九卿待遇),上不能褒先帝之功業,下不能抑天下之邪心,安國富民,使囹圄(líng yǔ靈語,監獄)空虛,二者無一焉。非(罪;陷人於罪)苦(痛苦;使人受苦)就(成就)行(行事;辦案),放(放縱;任意)析(破析;解釋)就功,何乃取高皇帝約束紛更之為?公以此無種(無遺種;滅族)矣。’黯時與湯論議,湯辯常在文深(推究法律條文深刻性)小苛(細微末節),黯伉(伉直)厲(峻厲嚴肅)高(掌握最高則。即高談闊論)不能屈,忿發罵曰:‘天下謂刀筆吏(古時用筆寫字於竹簡之上,有錯誤,用刀削去。刀、筆兩種工具連稱,有添減從心,舞文弄墨之意)不可以為公卿,果然。必(如果)湯也,令天下重足而立,側目而視(斜著眼睛偷看,形容不敢正眼看)矣!’”

【例句】:

宋·王明清《玉照新志》卷4:“〔秦檜〕鈐制中外,脅持薦紳,開告訐之門,興羅織之獄,士大夫重足而立。” 清·夏敬渠《野叟曝言》42回:“富民重足而立,貧民揭竿而起。”


偏正 疊足站著,不敢邁步。形容極其恐懼。宋·王明清《玉照新志》卷4:“(秦檜)鈐制中外,脅持薦紳,開告訐之門,興羅織之獄,士大夫重足而立。”△用於心理方面。也作“重足一跡”。

詞語分解

  • 重足的解釋 .迭足站立。《墨子·尚同下》:“然而使天下之為寇亂盜賊者,周流天下無所重足者,何也?其以尚同為政善也。” 孫詒讓 間詁:“《詩·無將大車》 鄭 箋云:重猶累也。”.迭足不前。形容非常恐懼。 漢 桓寬
  • 而立的解釋 指年至三十,學有成就。後來用;而立;指人三十歲三十而立。;;《論語;為政》而立之年詳細解釋《論語·為政》:“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後因稱三十歲為“而立”。 宋 嚴有翼 《藝苑雌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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