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對付貪官為什麼比朱元璋高明有效得多?

說起是古代的貪官污吏,那絕對是值得大書特書一件事,從古至今無數的奸佞史上留名,蔡京童貫之流,王振嚴嵩等無一不是當世巨貪,雖然他們最終的下場都是留下千古罵名和不得好死,但是為什麼貪官屢屢的出現在中國的歷史上呢?這就要從中國的文化說起。

學而優則仕

中國從隋朝開始了科舉制度,從此讀書人的社會上升通道豁然開朗,苦讀中第,走入仕途成為了天下學子的共同歸宿,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為了所有士子的共同夢想,很多寒門士子在經年的苦讀中一朝中舉成為官僚階層,在這其中無法難免會出現成功後的自大,面對金錢的誘惑無法把持自己的人。

而官員腐敗向來是古代中國的亡國之兆,所以歷代君王中屢屢有治理貪腐的行為,而在中國歷史上對最恨貪官的無疑就是朱元璋,據統計在朱元璋在位期間,是我國2000多年的封建社會中殺貪官最多的皇帝,朱元璋當政的31年中,大約有10萬到15萬貪官人頭落地。

雍正對付貪官為什麼比朱元璋高明有效得多?

朱元璋是起義軍出身,成功建國後他總結了很多元朝滅亡教訓,而重典治吏是明朝建立之初的一大標誌,朱元璋認為綱紀廢弛,官吏放縱,是激化階級矛盾的主因,從而才導致了農民大起義,這是元王朝崩潰的主要原因。

正是因此,他極力主張“立國之初,當先正綱紀”,用重典懲治“奸頑”。他曾說:“從前我在民間時,見州縣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裡恨透了。如今要嚴立法禁,凡遇官吏貪污蠹害百姓的,決不寬恕”。

而且朱元璋也制定了非常嚴酷的法律來治理貪官,他頒布了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肅貪法令:貪污60兩以上銀子者,立殺!”而且刑罰的方式也頗為殘酷,在對貪官污吏實施的刑罰中,最有名的莫過於凌遲,把人綁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後來他又發明了剝皮填草,就是將貪污官員處死後,把貪官的皮剝下來,然後在皮內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並掛於公座之旁,供眾人參觀;

就在這樣的嚴刑下,大量的官員人頭落地,但即便這樣,依舊發生了明初三大案這樣的事情,明朝的貪污不斷的另一個理由是官員的俸祿過低,當時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合成銀兩,一個縣令月收入不過五兩,折換成現在幣值,一千元左右。如果不貪污,大明王朝的官員們根本活不下去。所以即使殺人無數,明朝一朝始終在貪污的籠罩之下。

到了清朝,雖然也有貪污,但是相比明朝的混亂已經好了很多,雖然少,但是清朝治理貪污的法子要比明朝有效的多,而這個人就是雍正,雍正在位時誅殺貪官不計其數,在追查貪官時,就是死也不放過他,讓他的子孫做窮人。雍正說:這些人自知罪大惡極自身難保,就想一死抵賴,借死保住財產,讓子孫後代享用,這萬萬不行。

雍正的招數相比朱元璋要高明了很多,相比朱元璋狠辣的誅殺,雍正的招數更是誅心之舉,雍正打擊貪官的辦法分三步:1、首先罷官,然後再索賠,這樣就堵死了貪官繼續魚肉百姓的可能。2、索賠,所貪欠金額一經查實,無論地位有多高、資格有多老必須全額如數賠償。如果部門虧空,所在部門主管官員要負相應的經濟責任。3、抄家,贓官們的罪一經核實,一方面嚴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員,將其家產查封,家人監控,追索已變賣的財物,杜絕其轉移藏匿贓銀的可能。就把他的家底抄個乾淨,連他們的親戚、子弟的家也不放過。就是贓官死了,也要向他們的子孫們追賠。

而且後來還發明了讓官員圍觀行刑的觀斬,血淋淋的場面對在場官員起到的震懾作用不言而喻,所以雍正一朝,在雍正接手時,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而虧空的數字卻大得驚人。後來從雍正反腐倡廉開始後僅僅五年,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更重要的是,社會風氣改變了。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也許誇張了點,卻是對雍正治理腐敗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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